#經你提示,我越看越感覺古怪,她說她醉到有力抵擋,為啥事情的顛末她記得一清二楚?另有另有,她要男方娶她,底子不是被強J女孩該有的反應。我曾被鄙陋男襲胸,僅僅是襲胸,我恨不得宰了他。她不仇視男方要求娶,說不疇昔。#
壞動靜一個接一個,林淺尚且安靜,鹿菀捂著額頭,大喊“我勒個去”。
#傳下去,顧硯辭PC,噁心噁心噁心。#
再說那些激憤網友,他們針對證疑聲,一一辯駁。
鹿菀輕嗤:“哼,她覺得她在外洋,便能夠清閒法外,不成能的。”
#不是,如何會有信賴“進屋上廁所”這類初級大話的傻子?凡是有點智商的都曉得,剛熟諳就非要進屋的男人彆有詭計,冇詭計他出來乾啥?看你家傢俱嗎?#
#彆洗了!等警方公佈顧或人犯法的佈告,你們這些洗地狗,十足都是共情犯+包庇犯。#
#說的是,就比如我吧,公司會餐我喝多了,平時比較熟諳的男同事要送我,我果斷不讓,我怕他圖謀不軌。社會險惡,害人之心不成有,防人之心不成無。#
辯駁此類談吐的批評,如雨後春筍般激增。
#不睬解那些罵她不端莊的網友是如何想的。都甚麼年代了,你還活在大清?你不是當代人,是從封建期間穿超出來的餘孽。#
#她上他的車,讓他進門,是她幼年無知太純真,正因為純真,以是她支出慘痛代價。#
#好嘛,又是受害者有罪論。再說一句,女孩子不會拿本身的明淨誣告男人。那些說受害者不是端莊女孩的,都是披皮男。#
#劃重點,她說顧硯辭開車顛末。有冇有一種能夠,她是看人家開豪車眼熱,想嫁入朱門,用心上車,用心讓他進門,前麵那啥也是半推半就?#
鹿菀刪掉對話框裡打好的筆墨,打出彆的幾句:#你在外洋並不保險,我國司法構造能夠根據國際刑事司法幫手原則,出具引渡要求書,在要求書中詳細申明你的犯法究竟、證據以及你的根基環境。可要求外洋司法構造幫手抓捕你。在獲得外洋司法構造的批準後,我國司法構造能夠與外洋司法構造合作,將你引渡返國,對你停止審判和懲罰。#
她此言一發,諸多網友敏捷跟帖。
激憤網友再辯駁:#以男人的身家否定強J罪真好笑,吳**還是大明星呢,他強*粉絲證據確實。李**也是大明星,他還是PC。#
#說來講去,你們是不是想說,女方是職業雞?如果是的話,顧硯辭他就犯了PC罪。#
#說人家辟謠,你倒是拿出證據證明她辟謠。#
#連小孩子都曉得,不能吃陌生人給的糖果,不能跟陌生人走。認都不熟諳,上他的車讓他進屋,這要麼是智商欠費,要麼是平時就玩的開。#
#顧硯辭那身份和身家,要啥樣的女人冇有?強J?他腦筋被驢踢了才調得出那樣兒的傻事。#
“叮……”
她從林淺的手裡搶過手機,登岸本身掛著紅V職業認證的賬號,給康穎發私信:#警告你,造訛傳謠犯法,操縱資訊收集誹謗彆人,如果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就該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峻,構成誹謗罪。你公佈的謊言,瀏覽點擊和轉發次數高達百萬次,你犯法了,你知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