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瘋了!顧先生寵妻一擲千億_第292章 藉機會公報私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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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洗了!等警方公佈顧或人犯法的佈告,你們這些洗地狗,十足都是共情犯+包庇犯。#

激憤網友再辯駁:#以男人的身家否定強J罪真好笑,吳**還是大明星呢,他強*粉絲證據確實。李**也是大明星,他還是PC。#

#劃重點,她說顧硯辭開車顛末。有冇有一種能夠,她是看人家開豪車眼熱,想嫁入朱門,用心上車,用心讓他進門,前麵那啥也是半推半就?#

#收了多少錢啊?這麼缺錢,你去賣啊。#

#好嘛,上陌生男人的車=不端莊,那些上出租車、滴滴的都不端莊了?讓陌生男人進屋不端莊,那些讓裝修徒弟、送貨徒弟進門的女性消耗者,也不端莊?#

鹿菀輕嗤:“哼,她覺得她在外洋,便能夠清閒法外,不成能的。”

林淺嘴角微揚,很篤定地說:“他不是疏忽法律,他是,精確地說,他的主子討厭你,藉此機遇公報私仇。”

#告發你了,你等著被司法構造撤消執照。#

林淺登岸小號,在批評區發聲:#各位,有冇有感覺,她寫的小作文縫隙百出?起首,女孩子在酒吧喝醉,都是叫本身信得過的閨蜜或是家人來接,或者是就近找個賓館安息,不會冒著被地痞撿屍的風險在路邊歇息。其次,這年初的女孩子都有必然的警戒心,怎會隨隨便便上陌生男人的車,還讓陌生男人送本身回家,進本身的屋?再有,哪個被強J的女孩會讓強J犯娶本身?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纔有的“保全名聲”戲碼,早就過期了好吧。#

再說那些激憤網友,他們針對證疑聲,一一辯駁。

#我明天休假,我有一整天的時候罵你。#

她從林淺的手裡搶過手機,登岸本身掛著紅V職業認證的賬號,給康穎發私信:#警告你,造訛傳謠犯法,操縱資訊收集誹謗彆人,如果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就該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峻,構成誹謗罪。你公佈的謊言,瀏覽點擊和轉發次數高達百萬次,你犯法了,你知不曉得?#

#咦,有事理,單身女孩的警戒心可高了。同性送我回家,要進屋我果斷不讓。他說他要上廁所,我讓他去公廁。他說他要喝杯茶,我叫他去奶茶店喝。#

她編輯完正要發送,林淺製止她,“彆發,他敢辟謠,證明他無所害怕。也是啊,他在A國,我國的警方要抓捕他困難重重,他自發得,那處所安然,他犯法了不消擔責。”

#說人家辟謠,你倒是拿出證據證明她辟謠。#

#傳下去,顧硯辭PC,噁心噁心噁心。#

#說的是,就比如我吧,公司會餐我喝多了,平時比較熟諳的男同事要送我,我果斷不讓,我怕他圖謀不軌。社會險惡,害人之心不成有,防人之心不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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