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骨_黃埔(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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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期

第十期門生分為兩批,設步兵、馬隊、炮兵、工兵、交通5個科。第一批於1936年6月16日畢業,總計940人。第二批於1937年1月畢業,計621人。

除了這些軍事法規外,黃埔軍校還製定了《門生隊門生遵循法則》,規定了軍校學員在校期間應遵循的規律,如:門生聚散以號音為憑,不管何時何事一聞號音,須速往指定地點調集,不得藉端遲延躲避;門生有變亂,隻許向直領受轄之官長或值星區隊好處陳述,以憑查辦,不得越級報告,等等。對門生學習期滿畢業也作了相乾規定:門生修學結束後,應受畢業實驗。合格者則分發各軍充見習軍官,期滿後授陸軍各兵科少尉,分歧格者降期補習。畢業實驗由百姓當局或由本校派員構造委員會實驗之。黃埔軍校非常重視對於門生的反動捐軀精力的培養,在此法則中,指導了門生的風格養成:敬愛、剛烈、沉毅、誠信、勤奮、連合、從命、狷介、以及遵循號令,儘忠職務,保持名譽,大為甲士之根基。

第二期

本期門生在廣州退學時,原有3300餘人,構成參軍生一團二團。在軍校舉師北伐期間,由炮科和工科的門生構成炮兵團,工虎帳和迫擊炮營隨軍插手戰役,在湘、贛、鄂等省戰役立下軍功;政治科門生也沿途投入政治鼓吹和戰役。而留守火線的步科,經理科門生,則擔負本校保衛和分防各地的勤務,衛戍處所治安等任務。1927年4月後,國共兩黨公開分裂和武漢與南京兩地當局的對峙,兩邊鬥爭狠惡。很多在校的五期門生蒙受毒害和逃散。故入校門生與畢業門生人數對比相差達800餘人。

這期門生在學期間,恰是國度民族處在內憂內亂日急的嚴峻關頭。國共兩黨之間的圍殲與反圍殲的鬥爭,處所軍閥與軍閥的內戰及日本帝國主義為大肆侵華而策動東北“九&m;#8226;一八”事情和上海“一&m;#8226;二八”事情等,都接踵發作。在門生中雖未中綴學業,也開端繳發了師生們求謀停止內戰,抗日禦侮的愛國熱忱。

黃埔軍之以是能在兵力差異環境下橫掃軍閥,不但是因為貫徹主義建軍,停止強有力的政治教誨,並且也在於它是實施以法治校,用嚴格的校規軍紀來辦理黌舍各級官兵和各項事件,使黌舍辦理具有法製化、正規化特性。

黃埔軍校的以法治校還表示在對於體例、機構職能、各部官員之權責、各種活動詳細事項等方麵的規定。在體例、機構職能和職員權柄方麵,黌舍亦作了嚴格的規定。黌舍製定和履行了《百姓反動軍中心軍事政治黌舍構造體係表》,包含:校軍手上麵的總務科,人事科、軍法科、秘書處等各科,以及傳授部、練習部、政治部、辦理處、軍醫處等,編配明白,職責清楚,確保了黌舍講授、辦理等各方麵的運轉。各個部還製定了辦事細則,規定各級官員的權責。在各種活動的展開方麵,如,在登科門生方麵,黌舍又專門製定了招生簡章,對於報考人的資格、測驗內容都作了詳細的申明,規定可操縱的各種客觀標準,包管了登科事情中公道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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