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串魚有將近二十斤,按時價差未幾能賣二百錢。不過這赤山鎮本就靠海,魚卻不是個甚麼奇怪物,且蒼內行中的東西向來都是賤賣,阿誰買魚的較著不是個淺顯百姓,他出價一串錢也就是一百文錢,實在倒也還不算是強買。
唐玄宗確切曾經下過禁食鯉魚的聖旨,不過啟事並非純真的避諱國姓之意。“道不食鯉”本來是道家的規定。道家以為,鯉魚能成龍,身上有36片鱗,每片鱗上有個斑點,以為鯉魚是崇拜太陽的,故稱為“赤鯉公”,吃了鯉魚就要遭到天遣。李唐王朝說本身是老子李耳的後代,李耳又被玄門奉為教主。因而,李唐王朝不但製止百姓烹食鯉魚,傳聞凡是捕到鯉魚並出售的,也要杖打六十大棍。
不料,那綠袍官員倒是頓時翻臉,怒喝道:“敬酒不吃吃罰酒,好你個小子。來人,把他給本官捆起來,帶歸去。”
隻不過這魚本來就是小石頭送給李璟的,並且還不滿是送給他的,另一串但是要捎歸去給小石頭家的。再有一個,就是麵前的此人,與李璟家實在是有些很深的淵源,乃至於李璟一看到要買魚的人是他時,當即就駁了歸去。
有道是破家縣令,滅門令尹,眼下,一個小小的鎮軍庫官就能拿捏得李璟冇法轉動。麵對這突如而來的災害,他不由的悔怨,早知如此,直接把那兩串魚賣了也就是了。
跟著那綠袍官服瘦子的嘿嘿嘲笑,在場世人細心察看,公然發明李璟手中的那兩串魚中就有一條龍鬚赤鱗的銅鯉。
李璟見王良讓了一步,卻也不肯意過分於對峙,當下道:“我把我這串魚給你,也不消甚麼錢啊糧的,送你就是。不過彆的一串我是承諾給小石頭家捎的,倒是不能給你。我這串魚也有近十斤,也夠你用的了,你看如何?”
對王良的這些行動韓氏一向要求李家世人一再謙讓,不過心底裡,李璟對王良還真冇甚麼好感觀。
要買魚的人也是個年青人,和李璟差未幾的年紀,二十高低。不過身上卻穿了身黑衣。唐朝玄與皂都是玄色,不過玄是黑中有赤,而皂是淺顯玄色。不過這兩種色彩的衣服,都是製止淺顯百姓穿戴的。玄色,與赤黃一樣都是帝王服色。而皂色,卻規定是差役胥吏的服色,統統纔有衙門裡皂衣皂靴皂甲等。
李璟天然也是曉得那瘦子所說非假,可明知這條法律早成空文,官方一向未曾真的禁斷食鯉。可這個時候,卻不成能拿這個來講事,抵消他的“有罪”。
“你急甚麼,再聊聊啊。我又不是我妹子,非哭著喊著非你不嫁,不承諾就吊頸跳井的。”王良雙手抱懷,雙目微眯,眼中帶著股肝火道。
王良有個mm,比李璟少兩歲,早幾年一次在外采野菜時遇狼,差點被狼吃了,幸虧路過的李璟把他從狼口裡救了出來。成果王家小妹今後就對家裡人說此生非李璟不嫁,本來這也算是件功德。王良mm人長的也端方,操行也還好。李璟母親也是持同意態度的,不過這事卻碰到李璟的果斷反對。歸正李璟也不曉得甚麼啟事,就是不肯意娶王家小妹,或許當時另有插手科舉,為官複興家屬的籌算。
王良年初提親不成,厥後就托人進鎮裡謀了個差事。也不算甚麼端莊差事,就是給赤山鎮裡的管堆棧的庫官做傔從,也就是個隨身差役,平時跑個腿送個信上街買個菜甚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