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_唐朝文武官員設置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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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初年,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門下侍中、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共議國政,都是宰相。宰相是幫手天子總領天下大政的官員。《新唐書·百官誌》說:“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厥後,因為唐太宗即位前雖曾任過尚書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職,便以仆射為尚書省長官,與門下侍中、中書令號稱宰相。據《冊府元龜·宰相總序》說,自隋代以來,就有“或以他官參掌機事及專掌朝政者,併爲輔弼”。唐朝也因宰相層次尊崇,人主不肯等閒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並假借他官之稱。如唐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征以秘書監參與朝政,厥後,或稱“參議得失”,或稱“參知政事”等等,稱呼不一,都是宰相之職。《舊唐書·李靖傳》載貞觀八年(公元634年),中書令(《百官誌》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辭極其誠心,唐太宗為之打動,說:朕觀古往今來,身居繁華,能滿足者甚少。即使才氣不堪,身患疾病,猶自強居職位。公能識大抵,精力誠可嘉。因而,太宗除下優詔,令其在家保養外,又命其疾小愈,兩、三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貞觀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績為太子詹事(東宮百官之長),並特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使其與侍中、中書令一樣參與宰相職事。今後以後,就有“平章事”與“同三品”的銜號,就是品級再高的官,也不例外,不然,就不能利用宰相的權柄,隻要三公、三師及中書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黃門侍郎郭侍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劃一中書門下平章事,自此今後,“同平章事”也成為宰相的銜號。開元今後,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成果就不能參與宰相機務,而被擠出宰相行列。

3、尚書都省

中書省與門下省還各有補闕拾遺,它們均分左、右置,“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擺佈補闕,從七品上;擺佈拾遺,從八品上,均是武則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創置的。據《舊唐書·白居易傳》載,白居易於憲宗元和二年(公元808年)曾任過左拾遺,他說:“擺佈拾遺,掌供奉諷諫,凡發令發難,有不便於時,分歧於道者,小則上封,大則廷諍”。“朝廷得失無不察,天下利弊無不言,此國朝置拾遺之本意也”。諫官有直接向天子提定見的機遇,以是,官品雖低,也非常時人所重。從實際上說,諫官的本職,就是建言諷諫,即便言辭狠惡,也無可非難,白居易在任拾遺、補闕期間,曾儘其職而力諫,多次上書言事,乃至劈麵和天子爭論,據《通鑒》卷238記錄:“白居易因議事,言陛下錯,上色莊而罷,密召承旨李絳,謂‘白居易小臣不遜,須令出院’。”以是,元和八年(公元813年),白居易被改任太子左讚善大夫,這是一個不得過問朝政而專門伴隨太子讀書的閒官。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宰相武元衡被平盧節度使李師道派人刺死,白居易激於義憤,起首上書“急請捕賊,以雪國恥”,而當時舊官僚個人卻進犯他說“宮官非諫職,不搶先諫官言事”,並藉機加以誣告,把他貶為江州司馬。這件事既說瞭然諫官有言事的特權,也申明諫官處境的艱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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