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_唐朝文武官員設置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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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省置令1人,正二品。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稱東台,廢尚書令,改尚書為太常伯,侍郎為少常伯,武則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又改稱文昌台,不久再改成文昌都省。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稱為都台,長安三年(公元703年)稱爲中颱。唐朝尚書省的辦事機構設在長安皇城的承天門大街東側,位於中書、門下二省之南端,以是又彆稱南省或南宮。從中書門下收回的詔令製敕,均經過尚書省轉發到中心各部分及處所各州縣,或者按照詔令製敕的精力製成政令,下達到有關部分。《新唐書·百官誌》說:

唐朝初年,三省長官在門下省議事。這個議事地點稱為政事堂。《文獻通考·職官四》說:“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駁,日有爭辯,紛繁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後奏聞”。厥後,高宗時的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玄宗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張說為中書令,又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並且列吏房、機務房、兵房、戶房、刑禮房五房於後,“分曹以主眾務。”至此,政事堂已從“議事”之所變成宰相的辦事構造了。產生這個竄改的啟事是因為唐玄宗之前,宰相都是三省長官兼職的(因三省長官另有本省常務),他們上午在政事堂議事,下午就回本省辦公,是以,不需求另立宰相的辦公構造。玄宗開元今後,宰相數量少了,其職位更加尊崇,根基上是專職的(楊國忠雖身兼四十餘職,但也以相職為主),因而就有需求設立一個牢固的宰相辦事構造,並列五房以措置平常行政事件。

唐朝中書省(隋因避諱作“內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乾係最為密切的是中書省與門下省,它們合稱為兩省或北省(尚書省稱為南省),長官為中書令、侍中,開元時皆為正三品(代宗時升為正二品)。中書省與門下省同秉軍國政要,中書省掌製令決策,門下省掌封駁審議。凡軍國要政,皆由中書省預先定策,並草為詔敕,交門下省審議複奏,然後付尚書省頒佈履行。門下省如果對中書省所草擬的詔敕有貳言,能夠封還重擬。凡中心各部、寺、監及處所各部分所呈上的奏章,首要的必須通過尚書省交門下省審議,承認今後,方送中書省呈請天子批閱或草擬批答,門下省如以為批答不當,也可采納點竄。唐太宗非常正視中書、門下兩省在中樞政務機構中所闡揚的感化,他曾多次稱中書門下為“秘密之司”。《資治通鑒》卷192記錄:他於貞觀元年十仲春對群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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