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兵士們大聲吼著,聲音壓過了越來越近的腳步聲和敵方請願的喊聲。
全城的人都策動起來,搬運石頭上城樓。程千尋轉頭看了看城內:“石頭夠嗎?”
當即有人揮手喊著,讓統統兵籌辦伏貼,將石頭搬上城。
戈登一愣,不解地問:“為甚麼?”
“啊~”一個敵兵捂著被射穿的胸口,慘叫著倒了下去。
戈登也大聲叫道:“是的,把他們全數砸回故鄉去。”
空中上的屍身越積越多,而源源不竭的兵還在儘力地試圖衝破防地,他們不敢後退,也不能後退,身後滿是人,底子冇體例轉頭,隻要硬著頭皮往城上登。
他們當然冇有肉吃,就拿了點麪粉、壓扁的大麥之類,倒進沸水裡就裝碗,乃至連肉湯都冇份。但他們已經滿足了,隻要不死,哪怕成為仆從也要活下去。隻要活著,就有能夠歸去,再見到家裡等候著的親人。
薩米勒王聽到後就仰天狂笑了起來。
因而靠近城門的幾個兵士,搬起了石頭往下砸去,而其他兵士還是各就各位,天然有專門搬運石頭的兵士將石頭源源不竭地奉上來。
“好!”她捏起一塊來,放進嘴裡:“嗯,公然不錯,一點膻味都冇有。怪不得我那邊賣得最好的就是烏爾斯的青銅刀具,另有就是羊。一向缺貨,代價炒得很高。”
“女王喜好的話,下一次羊長大了,我送女王一百隻,固然吃,吃完了我再送去。”戈登也風雅了起來,畢竟人家是幫著一起兵戈的。
他們嘴裡還收回“吼吼吼”的聲音壯膽,聲音傳至九霄。
“吃喝算我的!”程千尋對峙著。
中間的大臣接上道:“救返來還要供吃供喝的,誰養他們?”
“喔~”城牆上的兵士們歡暢地大聲叫了起來,有些還衝動得相互擁抱。這可不是鬨著玩的,一旦城牆被攻陷,城裡統統人都能夠活不到明每天亮。
“行了,女王說甚麼照辦就是。這些傢夥,都砸得站都站不起來了,也不會如何的。”戈登對著城樓下喊:“活的全數弄出去吧。”
“打就打!”程千尋立即將身上沉重的金飾摘下,往中間服侍著的侍女手上擱:“頓時籌辦兵戈,他們要打的話會當即打,不會比及我們救兵到的。”
走進了城,門關上了。在門口一向看著的戈登微微皺眉:“看來他們還是要打。”
站在城樓上,薩米勒王公然開端帶人打擊了。說不定救兵真的會到,要在救兵到之前將城打下來。隻見一個個兵,拿動手中的兵器,雄赳赳氣昂昂地走來,還用心落腳很重,沉重的腳步落在空中,將地上的沙粒都震得彈跳起來。
她用心還拍了拍胸口:“哎呦,真是嚇死我了!”
程千尋隻感覺真夠掉隊的,就連撞城門的東西還用抱著的。但這畢竟是很陳腐的年代,能有屋子和城牆已經算是人類史上的古蹟了,誰都冇想到在五千年前,人類大多數還在穿戴樹皮獸皮、能夠剛會節製火的年代,已經有人聽音樂、喝啤酒、拿著泥板算著多少代數。
“一向帶著,很管用。”程千尋目光轉向了另一邊。
“好吧!”程千尋深吸了口氣,舉起了一塊石頭,用力搬上城牆邊沿:“等一會兒大師對著這些人的腦袋砸,把他們全數砸回故鄉去。”
城牆底下有嗟歎的聲音傳來,有些重傷逃不掉的,還躺鄙人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