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頭也不回的答道:“你願爬,你就爬吧!我歸去了。”
所謂“梵嫂”,便是當時人對和尚之妻的專稱,特彆是嶺南地區,有的和尚“例有室家”。
等倆老頭的身影走遠,我從地上爬起來,不慌不忙的踱步進入這個小廟堂。
我還愛著你,隻不過少了非要在一起的固執。
關於宋朝男人吃軟飯的事情,記錄在南宋期間的《雞肋編》裡,原文是:“兩浙婦人,皆事服飾、口腹而恥為謀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費者,皆縱其私通,謂之貼夫,公開出入,不覺得怪。如近寺居人,其所貼者皆僧行者,多至有四五焉。”這本書的作者是莊綽。
在江南餬口的期間,莊綽有幸發明瞭江浙一代的這一大民風。本地的女人有種很變態的思惟,以為靠合法的做買賣、跑買賣贏利是種很丟人的事,比作妓女還下作。反倒把賺來大筆“玄色支出”當作光宗耀祖的事,就差放兩串鞭炮了。這些女人們常日裡聚在一起,不是會商時下甚麼衣服最風行,就是切磋哪家酒樓出了甚麼新菜肴。
老王勸道:“你也彆當真,全當笑談罷了,我們能夠向辦理者提出定見,看能不能管管?”
因而,他們就把目光轉向了寺廟,那些相稱有錢的和尚。在老公們的鼓動下,很多女人與有錢的和尚私通,這類事在本地叫做“貼夫”。大抵是本地這類事情太多了,女人們貼夫時不是偷偷摸摸的,都是光亮正大的在做,本地人冇有感到這是見不得人的。因為當時寺廟裡的和尚都很富有,以是,住在寺廟四周的婦人多數以這些僧報酬“貼夫”。
“呸。”我將嘴裡的血肉惡狠狠地吐出口,那妖媚的女子,被我血粼粼的嘴臉嚇得直挺挺的往地下倒去。
這彷彿也能夠解釋宋高宗南遷以後冇了男人本性,幾十年如一日的向金國低頭認聳,本來是受了這一帶軟男人的影響。
倆老頭的對話,讓我設想到了這寺廟裡,必定有一幕怪誕不堪的鬨劇。
宋朝法律規定:“諸僧道輒娶妻,並嫁之者,各以奸論,加一等,僧道送五百裡編管。”
倆老頭的對話,讓我見地了變態的“貼夫”。
接下來我就要找個處所動私刑了,看看我能有甚麼發明呢。
俄然,我耳鳴響起,緊接著,伴跟著是頭開端眩暈,體內的人性大發,我曉得這是我和仆人約好的半個時候到了,我仰天長嘯,衝藍天迴應。
老王起家,喊道:“老李,咱不再往山上爬了?”
宋孝宗時,臨安四周有一寺,誘騙、監禁“婦女三十三人,皆有姿色。至夜,有僧行二十餘人至此”,置宴歡飲以後,“雜然群通”,個人對婦女實施性侵害。知臨安府查明此情,“即部百卒,捕殺僧眾,焚其寺,以群婦召主收領。”
知州蘇軾命令處以極刑,其判詞曰:“毒手傷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安在?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還了相思債。”
據記錄,宋朝羽士“皆有妻孥,雖居宮觀,而嫁娶生子與俗人不異”的狀況,耐久一向冇有竄改,而和另有老婆的人就更不在少數。如陶穀《清異錄?釋族?梵嫂》載,相國寺和尚澄暉“以豔倡為妻”,自發得“歡愉風騷,光前絕後”,並以“冇頭髮蕩子,有房室如來”自況。
瘦子老李搭話道:“老王,哪個朝代不如許,宋朝如何成了你的研討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