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花不棄_第80章 後記:花不棄的原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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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賣花女孩最大的有十四歲,最小的八歲。她們被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帶著,租住在一間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屋子裡。房間內裡擺放著一張木床和一張沙發床,亂七八糟的行李、衣裳掛滿了屋子。你能夠設想房間的擁堵與混亂,而我們則難以設想她們是和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住在一間屋子裡。因為這個線索,我和火伴把目光移向了街麵上的賣花小孩。

曾經有六個賣花的小孩冇有賣夠每天規定的花,捱了打。想回家,她們這才找到了差人。跟去采訪時發明,她們住在成都紅花堰。

這些租出來的孩子還算好。另有一些流浪兒童,他們冇有父母,或者底子記不住本身來自那裡,隻能跟著社會上的閒雜人混餬口。偷東西,擄掠,甚麼都乾。

這些孩子特彆機警,扯謊時眉頭都不會皺一下。

這裡是城郊連絡部。這裡有三四層高的紅磚房,違章搭建的棚,以及低矮的平房。因房租便宜,一間屋一個月二百元擺佈,以是這裡住滿了乞丐、打工者、小偷各色人等。

記得那是個冬夜,地點在一環路上的某KTV外。

我掏了一塊錢買下一枝花後,這些孩子就圍上來要我買了。如許問話才氣持續。如果不買,冇一個孩子肯和你說話,非常實際直接。這些孩子的嘴很甜,我插手婚宴時聽主持人說的祝賀新人的話也莫過於此。

他們中間有流浪兒童,更多的是被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們從貴州、安徽的偏僻山村以每年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的代價租出來的。

采訪的時候,一個小女孩指著我手裡的大半瓶橙汁要喝。我說:“我去給你買一瓶。”她點頭。啟事是如果是全新的一瓶,她必須上交。我手裡喝過的給了她,她現在就能喝。

一個五歲的小女孩奉告我,她是本身騎自行車來KTV的,還非常天真地指著另一個六歲的小男孩奉告我,她搭他一起來的,騎的是二八圈的自行車。

――樁樁

通過扳話我們體味到,他們鄙人午四點擺佈會出來賣花,淩晨三點擺佈再歸去。

有孩子當真地奉告我,家裡另有弟弟、mm。賣幾年花,比及了七八歲,她就能掙夠讀書的錢了,但是這隻是他們天真的設法。對於一些偏僻山村來講,一個家庭除了供本身用飯吃菜外,支出不過是幾百塊錢,以是家裡女孩多的就租出來一年能有一千多元的支出。哪怕這些孩子被差人遣送回家,第二年,他們仍會被村裡的熟人租出來,帶到城裡持續賣花。

有的孩子說他今後不會歸去,多數會好,都會給了他們太多太大的引誘。就算冇有人租他們出來賣花,他們中有的孩子也會偷跑到都會成為流浪兒童。有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說,她再大一點兒,就到城裡的餐館打工。

五歲的小女孩搭一個六歲的小男孩騎二八圈的自行車?如許的謊話你不信賴,她還是流利地說。扯謊的時候,小女孩的眼神安靜淡定,冇有涓滴閃動,彷彿說的就像是真的一樣。

淩晨三點,馬路上呈現了七八輛自行車。這些孩子喝彩雀躍地奔了疇昔。一輛自行車上搭一個或兩個孩子。

大的孩子每天起碼要賣三十枝花,一個五歲的小男孩說,他的任務是每天六十枝。問他們如果完不成任務會如何,都嘿嘿笑著不答覆。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誰扯謊時眼都不眨一下的小女孩。寫《花不棄》時,我就想起了這些賣花的孩子。冇體例為他們做更多,偶然候也很無法。就像很多讀者反應的一樣,買花吧,實在贏利的是他們背後的大人;不買吧,又不幸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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