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英烈_第五十六章 去做私鹽販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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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軍事部諸位兄弟的支撐,謝天的這個建議很快就獲得了大多數與會者的附和。並且,委員會對這個建議固然在某些方麵另有所儲存,但從原則上還是同意的。如許一來,在隨後的投票表決中,謝天的這個建議也就毫無不測的獲得了充足多的票數,獲得了通過。

“是啊”深知“飛龍軍”設備及保持用度實際數額的洪妍在中直接話道,“按照財務部的覈算,;‘飛龍軍’每名淺顯步兵的設備用度就要起碼二十貫,而養一個兵每年的各項破鈔――包含吃、穿、住、軍餉、練習等――也需求大抵二十貫。如許算下來,每年光養這支‘飛龍軍’就需求起碼六萬四千貫。並且,這還是遵循淺顯步兵的破鈔說的。實際上,馬隊和炮兵的單兵破鈔要比步兵多很多。

“以是,我們就要從速想體例多掙錢,以免過兩年墮入財務危急。畢竟我們隻是一個小個人,而不是一個國度,財務赤字是不能夠呈現的。”洪妍誇大道。

“十四弟說的冇錯”張維信接話道,“鹽稅一向是各個朝代當局的首要支出來源,除了糧稅外,就屬它首要了。可也正因如此,以是曆朝曆代對鹽的買賣管得都非常嚴。我們不也是費了很多力量,才從蕭思溫那邊爭奪到運營鹽鐵業的資格嗎?從某種意義上說,蕭思溫給我們供應的政策已經很優厚了,在我們定時按量為鹽鐵司供應食鹽的前提下,其對我們本身出售的鹽並冇有征收重稅。是以,我感覺再想讓其持續在這方麵停止讓步,恐怕是很難做到了。畢竟這東西乾係到國計民生,他蕭思溫就是再胡塗、再貪財,也不會在這個題目上犯弊端。”

謝天擺了擺手,說道:“十四弟過於謹慎了。要曉得,曆朝曆代私鹽的發賣就從未斷絕過,而發賣私鹽的鹽估客也是以費事百姓為主。既然連他們都能在官府的打擊之下儲存下來,以我們現在的氣力另有甚麼可駭的。就算遼國朝廷大兵壓境,我信賴以‘飛龍軍’的氣力,也足以保得我們的全麵。”

“既然如此,那我們可不成以像治鐵那樣,采納多產少報的體例,公開裡增加食鹽的產量,並想體例繞過官府的羈繫,將食鹽賣出去掙錢?”謝天提出了本身的定見。

說著,他轉向了範吾成,問道:“對此,不曉得商貿部有甚麼好體例冇有。”

謝天的一番談吐獲得了很多兄弟的共鳴,軍事部的幾位兄弟也紛繁表示安然保衛方麵不成題目,他們有絕對的信心,將任何詭計禁止團隊做食鹽買賣的力量擊退――不管他是官方的還是官方的。

根基上,養一名馬隊的開消相稱於三名步兵。而養一名炮兵的平常開消固然和步兵差不太多,但其設備用度卻高得不是一點半點。一支‘五五’式步槍的造價不過二十貫擺佈,而一門一百毫米口徑的火炮則需求一千餘貫。一個炮兵連的設備用度夠得上半個步虎帳的了。這還是在炮兵們利用的是比較原始的那種疇前麵裝炮彈的火炮根本上的破鈔,一旦炮兵開端設備大哥他們將近研製勝利的那種從前麵裝炮彈的新火炮,其出產本錢恐怕要翻著翻的往上漲。”

除此以外,出於穩妥的考慮,委員會在接管了謝天的建議後,還是決定幽州那邊的兄弟與馮程以及他背後的蕭思溫停止充分相同,爭奪其能在鹽鐵方麵賜與穿越團隊更多的照顧。比如,增加官府收買食鹽的代價;增加穿越團隊自銷部分的比重,等等。從而以更穩妥的體例,來增加穿越團隊在食鹽買賣方麵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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