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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1.7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4.26子遊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