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_第39章 漫長的二審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冇有認定就很不公允。他們應當獎懲我,不該該獎懲彆人。彆的對我都無所謂了,隻要把石門這起案子認定下來,我內心就結壯了。”

此次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冇有直接回絕,而是表示能夠考慮讓他們閱卷,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半年後,“葉樹聲案”的代理狀師王誌博和彆的兩名狀師再次來到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要求閱覽“聶樹斌案”的卷宗。

2014年天下兩會期間,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院長在接管新民社采訪時表示:“如果終究肯定不是劉書金做的案,就冇有需求複查‘葉樹聲案’。”

這引發了龐大的爭議,此前的2013年9月,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的二審宣判已認定劉書金不是葉樹聲所涉姦殺案的真凶。

王愛民跟鄧成月一樣,以為劉書金在坦白時眼裡看不出一絲子虛,是一種真正“一人做事一人當”“殺人償命”的純真和實誠。

不能認定“石門西郊玉米地姦殺案”是劉書金所為,采納劉書金的上訴,保持一審訊斷穩定,被告人劉書金犯用心殺人罪,判正法刑,剝奪政治權力畢生;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力五年。決定履行極刑,剝奪政治權力畢生。

劉書金冇有想到二審的過程會如此盤曲冗長,時斷時續持續了6年。期間他備受煎熬,血糖忽高忽低,在看管所裡吃便利麵和火腿腸吃到虛胖。

該案又到了關頭時候:如果最高群眾法院批準劉書金極刑,“葉樹聲案”很能夠石沉大海;若最高群眾法院裁定“劉書金案”發還重審或直接提審,“葉樹聲案”便能夠絕處逢生。

“法庭應當不會鑒定劉書金是‘葉樹聲案’的真凶,畢竟在冇有其他證據的環境下,僅憑他本人的供詞就鑒定此案是其所為有些過於牽強,這是疑罪從冇法治精力的表現。”

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二審裁定後,王愛民去看管所看望劉書金。

劉書金每次都以為本身過不了春節了,卻成了慈縣看管所裡待得最久的人。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