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下兩會期間,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院長在接管新民社采訪時表示:“如果終究肯定不是劉書金做的案,就冇有需求複查‘葉樹聲案’。”
王愛民說:“我瞭解你的表情,我也是如許但願的。”
該案又到了關頭時候:如果最高群眾法院批準劉書金極刑,“葉樹聲案”很能夠石沉大海;若最高群眾法院裁定“劉書金案”發還重審或直接提審,“葉樹聲案”便能夠絕處逢生。
從2007年7月31日二審第一次開庭到2013年9月27日第三次開庭,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采納劉書金的上訴,保持一審極刑的訊斷。
“冇有認定就很不公允。他們應當獎懲我,不該該獎懲彆人。彆的對我都無所謂了,隻要把石門這起案子認定下來,我內心就結壯了。”
初度見麵時王愛民聽不懂他說的半句承平土話,要幽燕省警方幫手翻譯才氣明白,到二審時根基能跟他直接交換。他說的話還很有邏輯層次和法律知識,跟疇昔阿誰臉上寫滿負罪感、自閉伶仃的劉書金判若兩人。
王愛民為劉書金的竄改感到歡暢。這個被家屬丟棄的人在看管所裡的統統用度都是公家承擔,王愛民還給過他幾百塊錢,因為劉書金感覺自來水不好喝,要喝礦泉水。
這是王愛民接管拜托8年來拿到的第一筆狀師費。
從劉書金焦灼和不解的神情裡,王愛民感覺他想儘快結束這件事,或許對他來講,到了“那邊”是另一種重生,隻消把這邊的事情告終清楚,他的靈魂就安寧了。
“葉樹聲案”的新任代理狀師王誌博在此次開庭前就對媒體瞻望說:
《中原商報》的記者楚飛聯絡到王愛民,王愛民奉告他,本身已接到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的告訴,“劉書金案”已報至最高群眾法院複覈。王愛民也按照法律法度向最高群眾法院遞交了“劉書金案”的辯白詞。
劉書金冇有想到二審的過程會如此盤曲冗長,時斷時續持續了6年。期間他備受煎熬,血糖忽高忽低,在看管所裡吃便利麵和火腿腸吃到虛胖。
王愛民跟鄧成月一樣,以為劉書金在坦白時眼裡看不出一絲子虛,是一種真正“一人做事一人當”“殺人償命”的純真和實誠。
該裁定將上報最高群眾法院批準。
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於2013年9月23日公佈公告:劉書金強姦、用心殺人一案將於2013年9月27日上午10時在趙都會中級群眾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屆時法院將通過官方微博播報相乾環境。
半年後,“葉樹聲案”的代理狀師王誌博和彆的兩名狀師再次來到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要求閱覽“聶樹斌案”的卷宗。
周雲龍固然從未見過劉書金,但每次從鄧成月和王愛民那邊聽到他的動靜,都以為這小我固然罪大惡極,卻有種樸實的鄉村特有的鄉土倫理觀。
見本身的狀師來了,劉書金戴動手銬的雙手握著一瓶礦泉水,將它遞給了王愛民。
劉書金每次都以為本身過不了春節了,卻成了慈縣看管所裡待得最久的人。
這引發了龐大的爭議,此前的2013年9月,幽燕省初級群眾法院的二審宣判已認定劉書金不是葉樹聲所涉姦殺案的真凶。
媒體和公家都在持續存眷這件事情。
“法庭應當不會鑒定劉書金是‘葉樹聲案’的真凶,畢竟在冇有其他證據的環境下,僅憑他本人的供詞就鑒定此案是其所為有些過於牽強,這是疑罪從冇法治精力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