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碰到彰明的史實,瞞不下,如關羽嶽飛的被殺,便隻好彆設騙局了。一是宿世已造夙因,如嶽飛;一是身後使他成神,如關羽。定命不成逃,成神的惡報更滿人意,以是殺人者不敷責,被殺者也不敷悲,冥冥中自有安排,使他們各得其所,正不必彆人來吃力了。
中國人的不敢正視各方麵,用瞞和騙,造出奇妙的逃路來,而自發得正路。在這路上,就證明著百姓性的膽小,怠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滿足著,即一天一天的出錯著,但卻又感覺日見其名譽。在究竟上,亡國一次,即增加幾個殉難的忠臣,厥後每不想光複古物,而隻去歌頌那幾個忠臣;遭劫一次,即形成一群不辱的節女,事過以後,也常常不思懲凶,侵占,卻隻顧歌頌那一群節女。彷彿亡國遭劫的事,反而給中國人闡揚“兩間正氣”的機遇,增高代價,即在此一舉,應當一任其至,不敷憂悲似的。天然,此上也無可為,因為我們已經借死人獲得最上的名譽了。滬漢義士的悲悼會中,活的人們在一塊很可佩慕的高大的木主下相互吵架,也就是和我們的前輩走著同一的路。
“作善降祥”的古訓,六朝人本已有些思疑了,他們作墓誌,竟會說“積善不報,終自欺人”的話。但厥後的昏人,卻又瞞起來。元劉信將三歲癡兒拋入蘸紙火盆,妄希福佑,是見於《元典章》的;腳本《小張屠焚兒救母》卻道是為母延命,命得延,兒亦不死了。一女願侍痼疾之夫,《醒世恒言》中還說終究一同他殺的;厥後改作的卻道是有蛇墜入藥罐裡,丈夫服後便病癒了。凡出缺點,一經作者裝點,後半便大略竄改,使讀者落誣妄中,覺得人間委實儘夠光亮,誰有不幸,便是自作,自受。
但現在我所想到的是彆一方麵――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冇有突破統統傳統思惟和伎倆的闖將,中國事不會有真的新文藝的。
《紅樓夢》中的小悲劇,是社會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較的勇於實寫的,而那成果也並不壞。不管賈氏家業再振,蘭桂齊芳,即寶玉本身,也成了個披大紅猩猩氈大氅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如許闊大氅的能有幾個,已經是“入聖超凡”無疑了。至於彆的人們,則早在冊子裡一一必定,末路不過是一個歸結:是題目的結束,不是題目的開首。讀者即小有不安,也終究何如不得。但是後或續或改,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聚”才肯罷休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癮太大,以是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後快。赫克爾(E.Haeckel)說過:人和人之差,偶然比類人猿和原人之差還遠。我們將《紅樓夢》的續作者和原作一比較,就會承認這話大抵是確切的。
文藝是百姓精力所發的火光,同時也是指導百姓精力的前程的燈火。這是互為因果的,正如麻油從芝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