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赫那拉氏_§§第七章 名人內大臣、武英殿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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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為尼雅哈次子,順治時初任侍衛,前任鑾儀衛治儀正,又調外務府郎中。康熙三年升為外務府總管大臣,“掌外務政令,供禦諸職,靡所不綜”,成為宮廷事件的最高長官。康熙五年(1666),任內弘文院學士,參與國政。

康熙二十四年江寧巡撫餘國柱奉告繼任巡撫湯斌,朝廷蠲免江南賦稅,乃明珠極力促進,意欲訛詐,遭到湯斌回絕。考覈官員時,外任官員嚮明珠饋送金銀者絡繹不斷。二十五年按察使於成龍與靳輔爭辯治河計劃,朝臣均仰承明珠鼻息,支撐靳輔,湯斌則報告勘查成果,同意於成龍主張。凡明珠個人行事,湯斌多加梗阻。明珠、餘國柱挾恨在心,曾經奏陳:湯斌有誹謗天子之語。建議奪職湯斌,未獲批準。時人以為:“明珠、國柱輩嫉斌甚,微上厚斌,前程難料”。湯斌病身後,徐乾學又激其弟子郭?彈劾明珠、餘國柱。在本來憑藉明珠的徐乾學、高士奇的暗害策劃下,明珠降職。明珠本為廣植翅膀,兜攬新進,聯絡理學名臣,但因為理學名臣間的學派膠葛,明珠、索額圖個人之間的衝突,卻使他本身落空了擺佈朝政的職位。

康熙初,南疆大定,留重兵鎮之:吳三桂雲南,尚可喜廣東,耿精忠福建。十餘年,漸放肆,三桂尤嬌縱。可喜亦憂之,疏請撤藩,歸老海城。精忠、三桂繼請。上召諸大臣詢方略,戶部尚書米思翰、刑部尚書莫洛等主撤,明珠和之。

(四)凡督撫藩臬缺出,餘國柱等無不展轉販鬻,必索及滿欲而後止。以是督撫等官愈事?剝,小民重困。明天子愛民如子,而民猶有未給足者,皆贓官搜刮,以奉私門之而至。

出為山東巡撫,疏請均賦役,令紳民一體應役,詔嘉實在心任事。初,濰縣知縣朱渾厚以贓私為巡撫錢?所發,乞徐乾學請於?,獲免,且內擢主事。至是事發,下佛倫鞫實,乾學坐奪官。佛倫又劾?知吳江縣時,嘗侵公帑,其父景昌故名爾標,乃明禦史黃宗昌奴,坐賊黨誅,?改父名冒封典,當追奪。乾學故附明珠,後相失,或傳?疏乾學實主之,故佛倫以是報。尋擢川陝總督,入為禮部尚書。三十八年,授文淵閣大學士。三十九年,?入覲,訟父受誣。上詰佛倫,自承不實,當奪官,援赦得免。未幾,以原品休致。旋卒。

明珠的家屬是滿族非常馳名的葉赫部,不過,到明珠出世時,這個部落早已成為明日黃花,風景不再。他的父親尼雅哈隻得了騎都尉,世職,不能給他帶來甚麼特彆的好處。隻是因為汗青淵源,葉赫家屬與皇室另有著姻親乾係,使得明珠從小就有機遇靠近皇室。

乾隆三十七年(1772)――評價這時明珠已死了60多年了,乾隆帝在國史館修纂《明珠傳》時指出,確核明珠的罪案,以為:明珠首要的罪行是“徇利太深,交友太廣,不能恪守官箴”。但是因康熙帝“念其於安定‘三藩’時曾有讚理軍務微勞”,而冇有“暴示罪行”,嚴加獎懲,“是非功過不相掩”,僅是降職利用。並不至於像明朝的嚴嵩、溫體仁等人那樣竊弄威福,竟敢陰排異己,潛害忠良,搞得滿朝害怕而又不敢多言。固然明珠也有很大的不對,但並不能袒護他的功績。這應當算是比較客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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