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殘暴統治使得台灣的抗日活動轉上天下,換之以各種情勢為保護展開。在積儲必然力量後,發作了日本殖民統治期間台灣群眾武裝抗日事件中範圍最大、捐軀人數最多的一次叛逆。
在殖民統治初期,差人的權柄很大,除了保護治安的根基職責外,差人首要還是對群眾的平常餬口加以監督乃至是乾預,使百姓的言行合適日本殖民者的需求。差人的所作所為深受台灣百姓的悔恨,人們私底下以“狗”或“四腳仔”來暗諷他們,以泄心頭之恨。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在埃及都城開羅簽訂《開羅宣言》,宣言規定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戰後須償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在美、英、中三國簽訂的《波茨坦公告》中,對這一規定再次停止了確認。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前提投降後,百姓當局任命陳儀為台灣行政長官兼戒備司令,全麵主持台灣的領受事情。25日,百姓當局在台北停止受降典禮,日本原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麵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台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受降典禮結束後,陳儀公佈演說說道:“從明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統統統統地盤群眾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百姓當局主權之下。這類具有汗青意義的究竟,本人特陳述給中國全部同胞及天下週知。”
日本全麵侵華後,因為海內資本的限定,及國際社會的禁運政策,台灣成了日本的物質供應站。為此,殖民當局的“皇民化政策”變本加厲。從1936年開端到1940年,殖民當局在台灣建議了所謂的強化“百姓認識活動”,1941年後至敗北,又建議了所謂的“皇民營私活動”。這兩項強化殖民“活動”的重點落在對文明微風俗的日本化。這一期間,在精力統治方麵,殖民當局逼迫台灣群眾說日語、穿和服、住日式屋子、取日本姓名,放棄台灣官方的媽祖信奉,而改信日本的“國教”神玄門。
餘清芳叛逆失利後,日本殖民當局對台灣群眾的統治更加殘暴。為了保護民族莊嚴,台灣群眾的抵擋從未停止過。
“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我胸中還氤氳著鄭氏的英魂,精忠的赤血點染了我的家傳。母親,酷炎的夏季要曬死我了,賜我個號令,我還能背水一戰。母親,我要返來,母親!”當我們重新朗讀起聞一多的這首《七子之歌・台灣》時,內心的翻湧自不必再多言。我們馳念母親的孩子,因為它是我們的兄弟。
1915年,日本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已經20個年初。此時,有個叫餘清芳的人在台南地區以宗教為保護,奧妙處置抗日活動已有多年。這年3月,餘清芳在西來庵與同為抗日果斷分子的台中人羅俊和楠梓人江定奧妙集會,建立“大明慈悲國”,並構成台灣抗日反動軍,餘清芳任大元帥。
“大明慈悲國”建立不久,餘清芳以“奮勇搶先,儘忠報國,規複台灣”為號令,頒發抗日文告,舉旗抗日。這年8月,為了儲存氣力,餘清芳帶領部眾轉移到台南地區,翌月,因為殖民當局的彈壓,加上叛徒出售,餘清芳被日軍抓獲,隨後在台南監獄處以絞刑。因為餘清芳等人的起事地點在西來庵,此次叛逆被稱為“西來庵事件”。叛逆失利後,殖民當局大肆捕殺叛逆義士,有近2000人被捕,被判正法刑者有8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