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間_卷後語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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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位尊者殺死位卑者,比方說貴族蜜斯殺死婢女,普通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鬨上公堂,成果常常是罰錢了事或者就是補償死者家眷一頭牛。

冇錯,在很多朝代,要想做妾,這個妾本來的出身必須是良民及良民以上的身份,也隻要如許身份的女人,官府纔會為之出具納妾文書,纔會承認這個女人是某家的妾。不然,冇有官府的承認,這類行動就屬於野合,也就是通|奸。

如果受害人和罪犯之間的身份不對等,則不滿足殺人償命的原則,詳細的罪惡鑒定標準也會按照兩邊的身份的分歧采納分歧的律法條例。

現在很多收集小說把妾都寫得很短長很放肆,彷彿妾要弄死正妻和正妻留下的嫡子嫡女是非常輕易的事情。

但是,一個女人隻要拿了納妾文書,這個女人就不再是良民,相反,他的身份由良民變成的奴婢。

究竟上,在當代案件審理過程中,官員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肯定案件兩邊的身份。不但僅是籍貫、家眷都訊息,當代官員比當代官員多了一項事情那就是確認涉案職員,包含死者在官府登記的身份,到底是皇室、宗親、貴族、官員家眷、布衣、奴籍、賤籍。

如果是奴婢詭計殺死仆人,就跟本文中,安氏詭計殺死顧七七娘,哪怕安氏是顧七七孃的親祖母,可在法律上,還是是奴婢弑主,屬於以下犯上的一種。

ps:就不曉得明天會有多少書友被炸出來了。

究竟上,在當代,妾是屬於奴籍的一種。

這就是殺人償命原則。他隻合用於受害人和罪犯身份不異的環境下。

這部小說是本人在被《紅樓夢》摧毀三觀以後為本身梳理三觀而寫的小說,以是,第三人稱甚麼的還是因循《紅樓夢》裡的風俗。≥ ≦本人手裡的《紅樓夢》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出版的。以是,不要問為甚麼《紅樓夢》裡的第三人稱隻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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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安氏投毒導致了跟他身份相稱的十九位奴婢的滅亡,光著一條就充足不道這個罪名,再加上安氏詭計行刺顧七七娘得逞,罪加一等,以是安氏最後被判處腰斬一點都不奇特。

魚玄機之以是要為他的婢女償命,恰好是因為魚玄機本人的身份也在奴籍。

以是,在很多人家,一戶人家的女兒做了妾,全部家屬都會跟著丟臉。

固然說當時魚玄機已經削髮,但是他在削髮之前是或人的妾,妾不是良籍而是奴籍的一種。魚玄機殺死的阿誰婢女是他的丫頭冇錯,可在法律上這個丫頭跟魚玄機的身份是一樣的。魚玄機是以奴籍的身份殛斃了跟他劃一身份的婢女,以是魚玄機需求為他的婢女償命,加上魚玄機身為削髮人卻不守清規與人通姦乃至因為跟婢女爭風妒忌而殺死婢女,罪加一等,最後獲得的科罰就是極刑。

本卷當中的這個案件參考了魚玄機之死事件。

安氏的親孫女顧七七娘是顧家的女人,是顧家的正式家屬成員,可安氏卻不是。安氏隻是妾,顧家付了買妾之資、去官府立了納妾文書的妾,是奴籍。

究竟上,貴族蜜斯並不消為殺死婢女償命。殺人償命原則隻合用於受害人和罪犯身份相稱的環境下。

就跟本文內裡的安氏一樣。他的家屬本來是良民,乃至還是跟著新朝鼓起的官宦家屬,但是,安氏本人倒是妾,他的戶籍是登記在顧家戶籍從屬的奴籍的第一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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