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小說是本人在被《紅樓夢》摧毀三觀以後為本身梳理三觀而寫的小說,以是,第三人稱甚麼的還是因循《紅樓夢》裡的風俗。≥ ≦本人手裡的《紅樓夢》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出版的。以是,不要問為甚麼《紅樓夢》裡的第三人稱隻要他。
以是,在很多人家,一戶人家的女兒做了妾,全部家屬都會跟著丟臉。
如果是位尊者殺死位卑者,比方說貴族蜜斯殺死婢女,普通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鬨上公堂,成果常常是罰錢了事或者就是補償死者家眷一頭牛。
冇錯,在很多朝代,要想做妾,這個妾本來的出身必須是良民及良民以上的身份,也隻要如許身份的女人,官府纔會為之出具納妾文書,纔會承認這個女人是某家的妾。不然,冇有官府的承認,這類行動就屬於野合,也就是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