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最強霸主_第二十一章:賣歌?還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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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誰,蘭姐,如果你偶然候的話,我這另有幾首歌,應當很合適你。”看著卓蘭這麼敝亮,鄭文哲躊躇了一下以後,便當真的說道,歸正他腦海內裡的歌,給誰唱都是唱,既然卓蘭的品德不錯,並且還是一個值得交朋友的人,最首要的是有錢,鄭文哲籌辦多賣她幾首。

“冇事,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天然直,如果真的冇有好的歌,那就今後推,歸正我又不差錢,餓不死我。”自嘲的笑了一下,卓蘭這話到是不假。

而看著鄭文哲那迷惑的目光,杜詠思也給鄭文哲科普了一下甚麼叫做版權分紅。

能夠說用不了兩年的時候,這1.2%就會遠遠的超越那十萬。

在這個天下網上聽歌也是要費錢的,2毛,這內裡也有他1.2%。

而剩下的就都是鄭文哲賺的了,那這另有甚麼好說的,第二種唄。

她說話很有技能,因為她問的就是有甚麼能夠和他們說的,而不是有甚麼事和他們說。

“你啊,真的是被你爸教傻了,冇有一丁點你這個年紀該有的打動,老是這麼謹慎翼翼的,你活的不累啊。”看著杜詠思,卓蘭笑著說了起來,然後深吸了一口氣,她曉得在前的這倆人應當信的過,而她也確切是需求一個傾訴的工具。

“其二,就是我給你五萬,你享用這首歌百份之1.2的版權分紅,同時你今後也能夠從我這裡受權讓彆人去唱,不過必須得我同意才行。”看著鄭文哲不說話,卓蘭便持續說道。

“好了,我們來談一下那首刀馬旦的題目吧,我這裡有兩種合作形式,其一,我出15萬買斷這首歌的版權,也就是說這首歌今後就是我的了,你隻要署名權,冇有權力再賣這首歌了。”卓蘭很輕鬆的轉移了話題,看著鄭文哲當真的說道。

比如說卓蘭如果開演唱會的話,那邊麵如果演唱的這首歌,也有1.2%是鄭文哲的。

而現在鄭文哲既然說幾首,那就應當是真的有幾首,合適卓蘭的歌。

版權分紅,也就是說統統和這首歌有乾係的營利項目,都有鄭文哲一部分的錢。

在來之前,杜詠思給鄭文哲科普過,普通的新人賣歌,不管質量如何,最高價也就是八萬。

比如說一張專輯十塊錢一盤,賣了一千萬盤,就是一億,渠道,交稅,公司抽成等等一係列下來,比如說賺了五百萬,這專輯有十首歌,那就除十,五十萬內裡,有1.2%是鄭文哲的。

聽到她的話,鄭文哲也考慮了一下,十五萬,不錯了,他實在並不在乎一首歌的版權甚麼的。

“這冇有甚麼,歌曲的質量確切是好,要不然的話,我也不成能會同意。”聽到杜詠思的話,卓蘭笑著說了起來。

“蘭姐,有甚麼能夠和我們說的嗎?”想了一下,還是更熟諳一些的杜詠思先開口問道。

“看起來今後組合是不消為了歌擔憂了。”看著成竹在匈的鄭文哲,杜詠思笑了一下,她可冇有思疑過鄭文哲的話,畢竟他的手機內裡現在還存著很多的歌呢,那些歌放出來,也決然不會差,隻不過不會合適卓蘭的要求罷了。

“版權公成?蘭姐,你這……有點冒險了吧。”聽到卓蘭竟然情願版權分紅,杜詠思也嚇了一跳,不由有些小聲的說道。

而卓蘭因為是和鄭文哲一個公司的,再加上這首歌的質量確切是好,以是出價十萬以上也是有能夠的,現在十五萬,幾近是一倍的新人代價了,鄭文哲還真是有些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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