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最強霸主_第二十一章:賣歌?還有!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能夠說用不了兩年的時候,這1.2%就會遠遠的超越那十萬。

“這冇有甚麼,歌曲的質量確切是好,要不然的話,我也不成能會同意。”聽到杜詠思的話,卓蘭笑著說了起來。

聽到她的話,鄭文哲也考慮了一下,十五萬,不錯了,他實在並不在乎一首歌的版權甚麼的。

在來之前,杜詠思給鄭文哲科普過,普通的新人賣歌,不管質量如何,最高價也就是八萬。

“冇事,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天然直,如果真的冇有好的歌,那就今後推,歸正我又不差錢,餓不死我。”自嘲的笑了一下,卓蘭這話到是不假。

這個主動權就在卓蘭這裡,卓蘭想要說,那就說,不想要說,那他們就當不曉得。

而剩下的就都是鄭文哲賺的了,那這另有甚麼好說的,第二種唄。

至於杜詠思那是更加的蒙了,看起來這個鄭高雅至心是深藏不露啊。

“蘭姐,有甚麼能夠和我們說的嗎?”想了一下,還是更熟諳一些的杜詠思先開口問道。

“真是讓你們見笑了……”公司一樓的咖啡廳內,卓蘭一邊攪動著她麵前的咖啡杯,一邊笑著說道,而劈麵的杜詠思和鄭文哲則感受有些莫名其妙。

比如說一張專輯十塊錢一盤,賣了一千萬盤,就是一億,渠道,交稅,公司抽成等等一係列下來,比如說賺了五百萬,這專輯有十首歌,那就除十,五十萬內裡,有1.2%是鄭文哲的。

而看著鄭文哲那迷惑的目光,杜詠思也給鄭文哲科普了一下甚麼叫做版權分紅。

“合作鎮靜,好了,我還要去找新的主打歌。”看著鄭文哲在她籌辦好的條約上麵簽了名以後,卓蘭也笑了一下,這件事算是弄好了,不過她固然很喜好這首刀馬旦,不過她可不以為這首歌能夠當主打歌來用,以是她還需求找其他的歌用才行。

“其二,就是我給你五萬,你享用這首歌百份之1.2的版權分紅,同時你今後也能夠從我這裡受權讓彆人去唱,不過必須得我同意才行。”看著鄭文哲不說話,卓蘭便持續說道。

“幾首?”卓蘭曉得鄭文哲挺有才的,但是現在鄭文哲一開口就是幾首,她也有些蒙。

在這個天下網上聽歌也是要費錢的,2毛,這內裡也有他1.2%。

而卓蘭因為是和鄭文哲一個公司的,再加上這首歌的質量確切是好,以是出價十萬以上也是有能夠的,現在十五萬,幾近是一倍的新人代價了,鄭文哲還真是有些心動。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