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狂風_第十章 人鬼情未了0133鬼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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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這個字最開端呈現在商朝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為:人身大頭的怪物,本來的意義大多為某些宗教或科學的人以為人身後的靈魂。前人以為“鬼,歸也”,即人身後為鬼,意義是指人“回到”了本來的處所。厥後垂垂的把鬼看作人的異化,如屈原《九歌·國殤》“靈魂毅兮為鬼雄”,為歌頌之辭。到了當代以後,大多數的“鬼”常用於指險惡、可駭的東西,含貶義。

不管是通過祖祖輩輩相傳聽到的“鬼怪故事”,還是現在官方大量描述鬼怪的“小說”,“鬼”在每小我的心中都或多或少留有印象。根基上,我們對此有一些共同的熟諳,比如說人類是存在實際空間的,稱之為陽間,而幽靈是存在於假造空間的,稱之為陽間。因為大多數時候“陰”與“陽”是不堆疊的,以是“人類”和“鬼”餬口在分歧的空間,是互不滋擾的。

部分有關“鬼”的著作裡有提到,“鬼”並非單一的個彆,而是組合體,由“靈魂”組合而成。“靈魂”指人的精力靈氣,當代以為“魂”是陽氣,構成人的思惟才乾。“魄”是粗糲重濁的陰氣,構成人的感受形體。靈魂(陰陽)調和則人體安康,人身後“魂”(陽氣)歸於天,精力與“魄”(形體)離開,形體骨肉(陰氣)則歸於地下,魂是陽神,魄是陰神。

但也有少數短時候冇有“投胎轉世”的,乃至於好幾年、好幾十年都還不投胎的,都在“中陰”的狀況,這一類人大多是特彆“固執”於某“事”或某“物”的人,以是冇有去投胎。比如說特彆固執“身材”的人,人們大多稱其為“守屍鬼”,他冇有去投胎的啟事是他捨不得分開本身的身材,那麼這一類“鬼”多數如何?根基上就住在宅兆裡頭。另有的,比如對他的“屋子”捨不得,常常他也不去投胎,阿誰屋子就變成“鬼屋”。

死去的人,如果對某一個特定“場合”有深厚的豪情或者意念,其便會在那邊“逗留”不走,想要完成其生前未完成的慾望,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冤魂不散”。而如果“人”或其“植物”身後活動範圍有地區限定,成為了被束縛在該地的“鬼”,那麼此類亡靈大多有怨念不化,因此很輕易成為“惡鬼”,人們大多數時候也把這類鬼稱為“地縛靈”,是人過世後,因為餘願未了或有所痛恨,導致被“困縛”在斷氣之地,冇法分開。比如牽掛家人者,會一向在家中流連不去;他殺者的“地縛靈”會不竭體驗滅亡;非命者的“地縛靈”則會在原地茫然盤桓。因為地縛靈本身因為掛礙和怨氣太深,會覺得本身冇有過世,以是會一向做著生前風俗的行動和作息。“它們”普通不會無端傷人,隻是要完成本身的心願,普通隻要心願了結後便會主動分開。如果不是有特彆的啟事,最好不要特地去“騷擾”它們,如許很能夠會激憤它們,反而有傷害。

大多數人以為,“人”死了就成為了“鬼”。古往今來,人們以為“人”死以後會再次投胎轉世,但隻要投生為“胎生者”,才氣叫“投胎”,如果投生為“化生者”、“卵生者”、“濕生者”,就不能稱為“投胎”了,隻叫“轉世”、“投生”或“往生”。

“地縛靈”簡樸來講的話,就是被“束縛”在某塊地盤上的“鬼”,但有了“束縛”也就有了“庇護”,換一個角度來講,也就是“遭到某處大地庇護的“鬼””的意義,是“人”、“植物”,乃至“植物”因為生前有很大的心願未了,或者是有很大的仇恨,一向冇法擺脫,從而構成瞭如許一種特彆的“鬼”,但總的老說,像“地縛靈”這一類的“鬼”大多是冇法分開必然範圍地界的。如果從“神學”的角度來看,這類“鬼”是以一小塊地盤(乃至是某棟“修建”)做為軀體,簡樸來講的話能夠稱其為“地神”的幼形,如果能夠把它“地縛”的範圍擴大萬倍、十萬倍、百萬倍,那麼就是把握一方地盤的“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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