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旅店出來以後,畢錦就叫了輛人力車,直接回畢家了。我則是以最快的速率返回虎帳,與316團的人籌議起購買軍器的事。
第二天一早,我開端馳驅於第七軍團各團的駐地之間,彆離和各個團的軍官談購買軍器的事。第七軍團的人都曉得我們315團喜好打靶,因為我肯給錢,以是不管是槍彈還是“換槍”,對方都很共同。
“兄弟,放心,我不傻,不會被抓住尾巴的。賣槍的事我會讓彆人出頭,如果出了事,直接讓他們分開元興,去外埠避風頭,如許線索就斷了。
既然是賣,就不能賣太多,如果槍喪失的太多,上麵查下來,他們也不好交代。顛末一番商討,316團決定以五塊錢的單價,向我出售120支步槍,30把手槍。彆的他們還增加了槍彈的銷量,以每一百發五塊錢的代價賣給我十萬發步槍彈,兩萬發手槍彈――這個數字已經超越了316團此次彈藥配給的總量。
並且如果我在街裡買了屋子,我家現在這套屋子就空了出來。我能夠把它租給結了婚,但還冇有屋子的二堂哥住,再或是租給老農住,讓他和雀兒能有個安樂窩。
我們如許。你賣力和軍隊的人談,剩下的事都交給我。人,錢,地,都是我出,賺到的錢咱倆四六分賬――兄弟,這但是五十萬發槍彈,一千條槍。就算一發槍彈賺一分錢,一條槍賺一塊錢,這買賣也能淨賺六千,你能拿兩千四呢。
現在畢錦俄然畫了這麼大一張餅,光是聽著我就感覺噎得慌。我是打心眼兒裡不想插手,可這事畢竟是我挑起來的,畢錦又是我兄弟。他出錢,出人,出地,我隻賣力聯絡買家,就如許他還給我四成的利潤,這已經不是義氣,而是豪情了。
就像我預猜中的那般,每個團都很痛快的接管了我的建議,直接賣槍,加賣槍彈。
這類利己又利人的事,如何想都不該不做。但是我本來想乾的不是這麼大的買賣,也不想冒這麼大的風險,隻是想憑著本身的小聰明賺點小錢。在來找畢錦之前,我已經做好了和他分紅的籌辦,哪怕隻賺幾十塊錢,我也是滿足的。
我去其他團談買賣的時候,找的也是這類伕役軍官。我們這些伕役軍官因為境遇類似,並且要常常一起出任務,偶爾會聚在一起吃頓飯,聯絡聯絡豪情,趁便相互傾訴一下,宣泄心中的不滿。固然才入行兩年擺佈,但是軍團裡的伕役軍官我都熟諳,他們也都熟諳我,說話很便利。
316團的人天然是不乾的,這時我就趁機說能夠給錢,每支給1塊錢,但是他們必須多給我們一百支槍,我們好換著用。他們說如許槍的數量就對不上了,我說我們軍團不是剛出過事嗎?如果有人來查,你們就說那一百支槍在爆炸中弄丟了,讓他們給你們發新的。
實在這也怪不得他們。他們和我一樣,都是冇身份、冇背景的伕役,向來冇有談過這麼大的買賣――實在我也是一樣。在談成這筆買賣的時候,我也非常衝動。隻不過我比較會節製情感,冇有表示出來罷了。
在談買賣的時候,我和每個團的人說的都是一樣的話。為了製止分歧團的軍官湊在一起時提及這件事,我此次特地彌補了一句,說這買賣如果被上頭髮明瞭,大師都要擔任務,以是千萬不能說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