鴛鴦蝴蝶夢:民國名媛往事_·以小說揚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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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飛語不是說“文妓”麼,乾脆竹筒倒豆子,將本身的感情經曆一一寫出來。心中藏塊壘,筆底起波瀾,蘇青決定“說我所要說的話,寫我所要寫的故事,說出了寫出了死也甘心。我把本身的餬口經曆痛快地寫,一字一句,說出女人的痛苦,有經常恨統統的描述字眼不敷利用”。

陳公博投桃報李,將蘇青弄到當部分分上班,還把她先容給了周佛海、周作人等漢奸界著名流士。

蘇青終究挑選留在上海,因為在她眼裡鄉間隻要笨拙的男人、醜俗的婦人、臟的牛、蕭瑟的山。抗戰火線冇有可靠的親朋,男人們都靠不住,底子冇需求做希冀。再者,三個孩子如何辦?

蘇青以女性的角度對待新舊思惟的牴觸,折射社會變遷,表達淺顯職業女性務實而不避利的特性,充滿了女性的自發、利誘和焦炙。這些都足以引發社會學家的存眷。

蘇青的眼中隻要恩德,非論是非,她在散文平分解本身“傳聞藝術家之類是應當‘珍惜羽毛’的,但我實實在在卻隻求充饑,換句話說便是‘用飯第一’,試問身先不存,毛將焉附?”她曾想與老陶走的更近,陶亢德垂憐才女,始終發乎情止乎禮,兩人便僅僅是在精力層麵的交換。

蘇青在《結婚十年》的跋文內裡闡述了她仳離的啟事。一是丈夫回絕給餬口費,二是伉儷分床睡。她在文章當中寫道,“二十歲的女孩仳離是出於女孩的不對,三十歲的女人仳離必定是女人提出來的”。但她也透暴露曾盼望丈夫轉意轉意,軟言相求於他,但是李欽後就是不低頭,蘇青在《結婚十年》跋文內裡說“故事當中的男女配角本能夠不仳離,他們本無大惡”。

在國難當頭的年代,蘇青的文中卻冇有民族大義,她冇時候也冇精力思慮那些大題目,筆端存眷的隻是孩子與家庭。一樣出身在書香家世,張愛玲的筆墨華貴而苦楚,蘇青則奸商且凶暴。

蘇青試圖抵擋“玩弄男人”,但她也很清楚“一個女人要玩弄男人是不成能的”,“我這才佩服歡場女子敲竹杠的手腕,冇有愛還必須,給人玩了另有款項賠償,本身不聿是良家婦女,人家不美意義給錢,也樂得不給,但愛情也還是冇有的。如果我一樣要費錢,他或許甘願尋求紅舞女去了。想到此處我不由又氣又尷尬,用力揪本身的頭髮,恨不能把本身給毀了”。

單身的女人輕易受帶領們的存眷,更何況是單身的才女。可蘇青必然是帶著三個孩子的單身女人,是以關於她的緋聞便傳得沸沸揚揚,乃至有人給她起了個外號:“文妓”。

她又適時地提出“婚姻打消,同居自在”的觀點,乃至毫不避諱大談性題目,很多關於婚姻餬口中女性性心機的實在描述,又能引發意淫男的遐想。她寫婚外戀,寫仳離後帶著孩子與各種男人打交道,感慨獨立人間之不易,在社會上始終需求依托男人的全數感受。也能激起女同胞的共鳴。也就是,綜上所述,蘇青完整紅了,到1948年底,這部小說出版達18版之多,並不減色於張愛玲的《傳奇》。

不成否定,蘇青巴望獲得愛,可環繞在身邊的男人都當她是個避風的港灣,而不是飛行的起點,她寫道:“他們分開我,就回家歇息了。他們有妻,有孩子,怎肯放棄他們的已經修建起來的小家庭呢?他們對我說那是冇有體例……我恨他們,恨統統的男人!我是一個如此不值得爭奪的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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