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到《玉輪和六便士》,艾美・斯特裡克蘭連同床共枕十七載的丈夫偷偷在倫敦學了兩年繪畫都不知情,以是會將決意為藝術獻身的查爾斯・斯特裡克蘭視為寡情薄倖的負心漢;羅伯特及其mm無從得悉他們的父親內心接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對藝術更一竅不通,以是對斯特裡克蘭離家出走的行動恨之入骨,竟至於耳聞其悲慘了局今後完整無動於衷。小說中最有資格對其彆人做出評判的當然是敘事者,但他是――用鮮花旅店老闆緹亞蕾・約翰遜的話來講――“老成慎重”的,不管對誰都是同道瞭解多於指責駁詰,哪怕是對他明顯極其討厭的艾美・斯特裡克蘭,也不過是美意諷刺了幾句罷了。不要隨便評判彆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陳腐事理遙遙照應了毛姆在小說開首“老古玩”的自我定位。
李繼宏
有句《聖經》上的話來到我嘴邊,但我冇有說出來,因為我曉得神職職員以為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地是有點輕瀆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過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爾的教區牧師,如果碰到這類環境,他常常會說,妖怪老是隨心所欲地援引經文。他記得疇前一個先令就能買到十三隻上等的牡蠣。
這段筆墨看似慨歎尼科爾斯船長的不幸,但又何曾不是毛姆的顧影自憐。寫下這段筆墨的一年之前,也就是1917年5月,與同性戀人傑拉德・赫克斯頓聯袂同遊的南承平洋之旅方纔結束,毛姆屈就於知己的束縛,勉強和仳離不久的西麗・貝納多共結連理。他們瞭解於1913年,有過幾次逢場作戲的露水姻緣。因為脾氣誌趣迥然有彆,最後的相見恨晚漸突變成了同床異夢。但西麗使計兩次懷上毛姆的孩子,執意生下他們的女兒麗莎,最後如願與前夫仳離,毛姆無法之下隻得就範。這段未曾開端便必定要分裂的婚姻持續到1928年,男方以兩處倫敦豪宅、一輛勞斯萊斯轎車和每年三千英鎊扶養費的代價規複了自在身。“仁慈的上帝指定人間某些男人必須過著單身的餬口”這句話也是意味深長。現在在西歐蔚為民風的同性婚姻對毛姆那一代人來講不啻天方夜譚;當年同性戀是大逆不道的罪過,聞名作家奧斯卡・王爾德即因為龍陽之癖敗露而申明掃地。癖好斷袖的毛姆畢生如履薄冰,結婚時曾被西麗用這個把柄威脅過,不免會感覺單身是最好的挑選。
莫非做本身最想做的事,餬口在讓你感到舒暢的環境裡,讓你的內心獲得安寧是糟蹋本身嗎?莫非成為年入上萬英鎊的外科大夫、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勝利嗎?
我想這取決於你如何對待餬口的意義,取決於你以為你應當對社會做出甚麼進獻,應當對本身有甚麼要求。
熟諳《聖經》的讀者應當能夠猜獲得,敘事者冇有說出口的經文,明顯便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們不要結論人,免得你們被結論”,又或者是《約翰福音》裡的“不要將表象作為判定的按照”。《聖經》幾次警告凡人不能相互結論是有事理的,因為人和人的相互體味常常陋劣、範圍而片麵,能夠做出公道的評判隻要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定如許的上帝果然存在的話。
這個敘事者的聲音,亦即小說的基調,是謹慎而禁止的。我們能夠看到,每當敘事者對某小我、某件事構成觀點或者判定,他都會緊接著自我檢驗,乃至於說出“我所做的猜想都是毫無按照的”如許的話來。《玉輪和六便士》幾次證瞭然這類謹慎和禁止的需求性。比如在小說的開首,敘事者在冇有見過斯特裡克蘭之前,按照露絲・沃特福德的轉述,弊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由風、其貌不揚的模樣”,見麵後才發明“實際上他長得魁偉雄渾,手和腳都很大,晚號衣穿在他身上有點風趣”。至於斯特裡克蘭太太,敘事者在第四章以為她“算是心腸最純良的”,到第十五章卻發明這個貌似和順體貼的女子“竟然如此凶險暴虐”。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敘事者感覺德克・斯特羅夫及其老婆的家庭餬口“好像婉轉的村歌,彆具一種奇特之美”,而他們之間不成彌補的裂縫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本相明白。當然最大的反差來自斯特裡克蘭這個角色:他表麵粗暴、言行粗鄙,相處多年的連襟把他當作不折不扣的惡棍,塔希提的白人視其為遊手好閒的地痞,乃至連他本身的後代,在聽完他慘死的情狀以後,也以為其罪有應得;但他實在是個值得憐憫的巨大藝術家,為世人留下了很多彆開生麵的佳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