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少尉低頭看看他的胸牌,笑問道:“朝陽同道,事辦完了,你籌算這麼措置這條蛇?”
……
“乾甚麼,彆嚇著我家岩岩,嚇著岩岩我跟你們急!”
我去,說不管就不管!
一下子來三個差人,有叢林公循分局的,有花圃街派出所的,“蛇美人”楞了一下,振振有詞地說:“韓警官,哪條法律規定不準養蛇的,我家岩岩和順著呢,明天跑人家去是不測,並且也冇咬人傷人。”
韓朝陽話音剛落,屋裡傳來一陣短促的呼嘯聲,“摁住,摁住,摁緊了!小錢快拿袋子,先把頭套上!”
“薑隊好,不美意義,費事二位了。”
“岩岩跑人家去,嚇著人家了,我承認我有任務,我去跟人家賠罪報歉。”
對你來講這件事很費事,對下級而言既冇人受傷又冇形成財產喪失真是一件小事,韓朝陽想了想,同倉促趕返來的物業公司經理說:“張經理,費事你構造保安先把蛇轉移到物業辦公室,讓消防隊的同道先歸去。我先給報警人做了個筆錄,等會兒就去你們辦公室。”
蛇必定要帶走,讓1204室業主持續養,絕對會形成全小區住民的發急,題目是《治安懲罰法》上麵彷彿冇關於養蛇的條目,公安彷彿冇這個權。
“駕駛證行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