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我成為了春秋時代的扛把子_第184章 婚姻生育法的影響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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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下不為例”,小吏擺手說道。

世人聽到小吏的話,也感覺在理,因而頓時都溫馨了下來。

“小民有福,小民這福分還要拜大王所賜,大王的恩德,小民永久難忘”,那年青男人一臉衝動的說道。

楚王章四年秋,陽光透過雲層灑向大地,楚國的大地上一片繁忙氣象。

聽到這第一條,人群當中有少數人神采變得丟臉,或者煞白,因為他們都是將自家未滿十五歲女子出嫁了。

但是,楚國又一場竄改正在悄悄產生——楚國正式公佈了婚姻生養法!

要曉得法案內裡規定,凡是家中有後代過期未嫁或者未娶的,本身這些做父母的但是要被懲罰的,不但要罰錢,還要被懲罰勞役,那還了得。

小吏拿出了一個便攜式的擴音器,藉著擴音器的便當,小吏的聲音清楚的傳到了世人的耳朵裡。

婚姻生養法跟著商旅口口相傳,亦或者依托官府由上而下傳達,法案敏捷傳遍楚國各地,上到郡縣,下到鄉亭,乃至村莊,人們都在熱議著這條新法律。

“小的一時衝動,不謹慎講錯了,還請大人恕罪”,那男人趕緊暴露惶恐之色對那小吏拜道。

“二三子,聽好了,新法律的稱呼叫做楚國婚姻生養法,此法首要講了兩個方麵,一個是觸及到男、女婚姻嫁娶之事,如果超越規定年限,作為父母,但是要遭到懲辦的”

“對於超期三年者,對其父母罰錢五百,處以輕型勞役十五日,其超期後代由官府停止婚配”

小吏用力的敲打著一麵手掌大小的銅鑼,鑼聲一下子就吸引了集市上大部分人的重視。

這時,就有幾個六城的小吏走到這集市上,將一張張半人大小的紙張貼在了集市上的一個木架之上。

“王上仁德且賢明”,人群當中有人大聲喊道。

這嘉獎不成謂不豐富,有了這些嘉獎的鼓勵,集市上的世人都恨不得頓時回家造人去。

隻要生下一個小孩,非論男女,起碼有八石糧食,這些糧食夠一個成年男人食用兩年不足的,這對於一個淺顯農戶,幫忙實在太大了,更不消說另有酒有肉另有錢有布。

那小吏聞言,臉上的笑意也更加濃烈了幾分。

以是熊章給楚國女子定下了一個最低出嫁春秋。

實在,在這小我均壽命不高的年代,女子十三十四歲就出嫁的環境有很多,但因為女子出嫁以後普通就會生養,但這類春秋就生養,風險無疑是最大的,這也是熊章要根絕這類環境。

楚國這幾年公佈的法律有很多,如招賢測驗令、釋奴令等,這些法律固然在楚國引發很大的顫動,但確切與他們這些升鬥小民乾係不大,常日聽了也隻當作聽了個熱烈,作為常日吹噓的本領。

“凡是超越法定年限一年者,對其父母應當予以懲罰,罰錢一百,處以輕型勞役七日”

聽到小吏的話,闤闠上圍觀的世人也開端群情了起來,他們作為小百姓,一聽到懲罰,神采頓時惶恐了很多,人群當中,說話的聲音也大了幾分。

“二三子不必惶恐,王上早有詔命,法律於官府宣佈之日見效,過往者不究”,那小吏將這些人的神情都看在眼裡,因而解釋了一句。

當然這些都是年青人的設法,年紀大的人,也隻能讓本身的兒子兒媳多儘力了。

小吏見此,又持續說道:“此法律第二個方麵就是生養嘉獎之事,這個,爾等聽後必然會歡暢的,不過本官要最後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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