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我成為了春秋時代的扛把子_第184章 婚姻生育法的影響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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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邑的集市上,人們堆積在一起,七嘴八舌地會商著。

小吏用力的敲打著一麵手掌大小的銅鑼,鑼聲一下子就吸引了集市上大部分人的重視。

要曉得法案內裡規定,凡是家中有後代過期未嫁或者未娶的,本身這些做父母的但是要被懲罰的,不但要罰錢,還要被懲罰勞役,那還了得。

“小的一時衝動,不謹慎講錯了,還請大人恕罪”,那男人趕緊暴露惶恐之色對那小吏拜道。

聽到這第一條,人群當中有少數人神采變得丟臉,或者煞白,因為他們都是將自家未滿十五歲女子出嫁了。

六城附屬於廬江郡,是一座比較大的千室之邑,在周邊有諸多鄉邑。

這一法律如同巨石普通投入了安靜的湖麵,激起千層浪,刹時激發了國人鎮靜而狠惡的切磋。

這嘉獎不成謂不豐富,有了這些嘉獎的鼓勵,集市上的世人都恨不得頓時回家造人去。

楚王章四年秋,陽光透過雲層灑向大地,楚國的大地上一片繁忙氣象。

“凡是超越法定年限一年者,對其父母應當予以懲罰,罰錢一百,處以輕型勞役七日”

當然這些都是年青人的設法,年紀大的人,也隻能讓本身的兒子兒媳多儘力了。

……

小吏見此,又持續說道:“此法律第二個方麵就是生養嘉獎之事,這個,爾等聽後必然會歡暢的,不過本官要最後纔講”。

那小吏聞言,臉上不由得暴露笑意,說道:“那你運氣不錯,此法律自公佈之日起見效,小子,你家有福了”。

這一日,劉老夫跟著同村幾人一起到了六城趕集,將他們合股打到的一些獵物拿到六城,想要將這些獵物出售給城內的朱紫們,以此來賣個好代價。

聽到小吏的話,闤闠上圍觀的世人也開端群情了起來,他們作為小百姓,一聽到懲罰,神采頓時惶恐了很多,人群當中,說話的聲音也大了幾分。

但現在聽到小吏話裡的意義,此次新法律彷彿跟他有很大乾係,以是他們也不得不放動手裡的活計,當真聽了起來。

“王上仁德且賢明”,人群當中有人大聲喊道。

小吏的話語剛落,人群當中的聲音再也壓抑不住了。

這時,就有幾個六城的小吏走到這集市上,將一張張半人大小的紙張貼在了集市上的一個木架之上。

小吏見此淡淡一笑,持續宣讀道:“第二條,家中有女,十七歲不嫁者,其父母有罪;家中有男人,男人二十歲不取者,其父母有罪”

以是熊章給楚國女子定下了一個最低出嫁春秋。

婚姻生養法跟著商旅口口相傳,亦或者依托官府由上而下傳達,法案敏捷傳遍楚國各地,上到郡縣,下到鄉亭,乃至村莊,人們都在熱議著這條新法律。

但是,楚國又一場竄改正在悄悄產生——楚國正式公佈了婚姻生養法!

“法律規定,第一條,楚國女子凡是未滿十五歲而被父母出嫁者,其父母有罪,輕者罰錢五百,重者處以一個月勞役”

世人聽到小吏的話,神采不由得變得當真起來,一個個的都把耳朵豎的老高了。

隻要生下一個小孩,非論男女,起碼有八石糧食,這些糧食夠一個成年男人食用兩年不足的,這對於一個淺顯農戶,幫忙實在太大了,更不消說另有酒有肉另有錢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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