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傻乎乎的看著又睡疇昔的死狗,俄然就驚醒了,對啊,我到底在糾結甚麼?不做負苦衷,不怕鬼拍門,鬼不敢靠近光亮正大的人本來就不是甚麼奧妙,冇甚麼好糾結的,那孩子背後有故事又能如何?我的目標隻是幫他完用心願,還他一個公道,他入了循環我接收他的怨氣和陰氣罷了。
我在這兒想了大半天,小六子在那邊不斷地喂,說到,“你特麼倒是說句話啊,你不說話我掛了。”
我很淡定的把明天早晨的事情和他說了一遍,最後誇大到,是阿誰野鬼親身呈現在我的麵前,親口承認的人是它害死的。
我是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從屍身身上先找到些線索,看看明天招魂冇有把那小鬼招出來是甚麼環境。
小六子的聲音中充滿了驚奇,“這麼快?已經有線索了?那你給我說說,那孩子是如何死的?”
小孩屍身身上的野鬼,竟然是害死那小孩子的凶手,現在我曉得了這一點,但是就像那野鬼所說的,我底子冇法奉告差人。
“屍身?”值班差人迷含混糊的說到,“交給法醫了。”
不過既然醒了我也就睡不著了,拉起來還在睡覺的死狗,去彆的一個房間喚醒張子明,讓他守著施夢婭和蘇雪,讓她們醒了今後儘量彆亂跑,在賓館等著我們,我和死狗先去派出所看看。
這邏輯,彷彿還真特麼有點事理!兩隻鬼見了麵今後能說些甚麼?當然不會是嘮嗑,被害死的鬼會問之前的鬼,“是你把我害死的?”然後之前的鬼點點頭,“嗯,是。”
現在還不到一點鐘,並不算太晚,我給差人那邊打了一個號召,讓他們把屍身拉走,但是他們要收走我的臨時法律證時,卻被我回絕了,這玩意有效期三天,搞不好對我另有甚麼感化。
看起來我剛纔是鑽牛角尖了,不過人就是如許,我方纔有了一點線索,並且是以對勁洋洋,以是對本身的結論堅信不疑,方纔遭到質疑就鑽了牛角尖,但是回過甚來看看,實在小六子也冇有嫌棄我辦事不可的意義,他隻不過是表達一下本身的觀點。
第二天一大早,我是被小六子的電話喚醒的,他用調侃的語氣說到,“淩森,如何又把屍身送歸去了?查案子這事不像你設想中的那麼簡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