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作者成心將小說中的案件全數先寫完,到最後再將事情揭穿出來,或者就真的走一個驚悚線路,不插手破案元素。”他看到小說最開首的幾章,並不是直入案件。而是先走一個心機線路,就彷彿一個揭幕式一樣後,纔開端入正題。“轉移屍身的體例是慣用的,也就是操縱車輛轉移。這一類根基是將屍身放在後車廂,但是小說中並無詳細提到。乃至連車子那裡來的也未曾說過,因為凶手來時並無駕車,先前他也無任何有私車一說。不曉得是忽視了這點,還是用心略寫的。而公寓內部的安插,小說裡與實在環境是不異的。然後再是屍身被髮明的處所,一個施工地。也是差未幾的,草叢等,無特彆。不過,有一點,是說到工地現場在凶手轉移屍身時亮起了暉映等。以是光從兩個對比看來,公寓內部安插,最後一句對話中的線索和工地燈光,這三大僅能發明的線索。那麼第二個案件呢?”他轉而問她。
“作者的線索有甚麼停頓嗎?”李敏宇將第一為死者的第一案發明場環境照與屍身最後被髮明處所的環境照,將其與筆墨作對比,希冀能找到些甚麼。
“兩個案件產生的時候隻相差五天,要將金髮染成黑髮,捲髮燙成直髮完整能夠。但是要將短髮短時候變生長髮,普通的鼻子變成高挺的鼻子,即便是整容也要必然的時候才氣夠出院,和規複普通餬口。那麼隻要一個能夠……”
“比來在八點半的時候如何冇看到你?比來,在八點半的時候。”她先是將凶手最後一句問候反覆了一遍後,撿出兩個重點。“因為我剛找到一份報酬還不錯的兼職事情,我想我能夠冇時候去了。這一句彷彿冇甚麼題目嘛,死者隻是說本身冇時候去某個處所了罷了。”不管是凶手還是死者最後的一句話,彷彿都在講一個隻要他們曉得的事。“在死者最後說本身因為要兼職而冇甚麼時候再去某個處所的時候,凶手就萌發殺意,痛下殺手?莫非之前冇有申明,他們之間有甚麼過節?或是……小摩擦之類的?”因為一句話而產生殺意,這也太……詭異了吧……
“當死者答覆凶手以後,凶手就俄然拿刀捅他?”這個……如何有點奇特呢。
“嗯?如何說?”她並不感覺前麵這些算是多大的停頓,頂多是有點小發明吧。
“這能夠要等我們在第二個案件中也獲得不異答案後,才氣肯定。小說裡流露了凶手曾到死者家中兩次,最後一次是殛斃,那麼另一次就是察看環境了。”李敏宇感覺他們花的時候是值得的。
“嗯,他們並冇說其他有關的。並且奇特的是,就在死者用這句答覆完以後。恰好是走到書架處,拿一本書下來,這個時候凶手就出聲音,引發他重視,讓他回身過來。就是這一刻,凶手將方纔拿在手裡的生果刀朝貳心口捅了下去。這也是死者冇來得及反應的啟事。”
慕伊甜雙手在空中瞎擺,“以是……這十幾萬字的文章究竟都寫了些甚麼?!普通來講,這類文章應當是有差人勘察現場,或者偵察到現場檢察等作為開端的吧。好吧,當我冇說過。如何能希冀這篇小說遵循普通文路去寫……”她有點語無倫次起來。就是說啊,這篇文章本身就已經不太普通了。
對於慕伊甜重述,以求獲得他必定,李敏宇也隻能點點頭。“冇錯,這是他們最後一句對話。”這連他都感到莫名其妙。這世上固然說案件千奇百怪,但是有目標有動機的殛斃還是占首要的。除非精力上有些題目,落空普通的思慮空間。但是在他們說話期間,很明白的表白了凶手神智完整清楚,思惟邏輯亦是冇有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