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女王的戀愛見習_Chapter9 文內案與現實案件中的微妙(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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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案件產生的時候隻相差五天,要將金髮染成黑髮,捲髮燙成直髮完整能夠。但是要將短髮短時候變生長髮,普通的鼻子變成高挺的鼻子,即便是整容也要必然的時候才氣夠出院,和規複普通餬口。那麼隻要一個能夠……”

“隻要這兩句?”慕伊甜將這兩句對話刻入腦中,然掉隊行闡發。

“第二個案件,於資猜中顯現,產生的國度已經分歧了。死因是腦部蒙受重擊而死,是鈍物被擊所斃。一樣的,發明屍身的處所也並非第一案發明場,屍身是被轉移到戶外,棄屍的處所也差未幾,是一個很少有人去的郊野叢林。被髮明時,已顛末端兩三天了。而此次小說頒發時候與法醫鑒證死者滅亡時候比前主要靠近很多。就連環境描述程度也是一樣,冇有甚麼特彆的代表修建呈現。以是也是一無所獲,並且小說中凶手是用棒球棒進犯死者的,並且不止一次的進犯。這一名死者也是在毫無抵擋之下被擊斃的,能夠說凶手行凶體例是一樣的。

“比來在八點半的時候如何冇看到你?比來,在八點半的時候。”她先是將凶手最後一句問候反覆了一遍後,撿出兩個重點。“因為我剛找到一份報酬還不錯的兼職事情,我想我能夠冇時候去了。這一句彷彿冇甚麼題目嘛,死者隻是說本身冇時候去某個處所了罷了。”不管是凶手還是死者最後的一句話,彷彿都在講一個隻要他們曉得的事。“在死者最後說本身因為要兼職而冇甚麼時候再去某個處所的時候,凶手就萌發殺意,痛下殺手?莫非之前冇有申明,他們之間有甚麼過節?或是……小摩擦之類的?”因為一句話而產生殺意,這也太……詭異了吧……

慕伊甜雙手在空中瞎擺,“以是……這十幾萬字的文章究竟都寫了些甚麼?!普通來講,這類文章應當是有差人勘察現場,或者偵察到現場檢察等作為開端的吧。好吧,當我冇說過。如何能希冀這篇小說遵循普通文路去寫……”她有點語無倫次起來。就是說啊,這篇文章本身就已經不太普通了。

“那就看老天幫不幫手了,我們隻能儘能夠的在這些獨一線索裡找到甚麼。”李敏宇說完後,開端遵循小說裡的描述和環境照中周邊,用論述體例說出,“作者在描述凶手將死者的殛斃過程時,很明白的表示了,凶手是順手抄起過盤上放著的生果刀,一刀捅下去的。而究竟證明,凶器是生果刀,二者符合。然後是殛斃的地點,也就是所謂的第一案發明場。小說裡是說,凶手跟著死者進入這間單身公寓,也就是死者搬到內裡獨立的那所公寓。傢俱的安排,比如玻璃麵的圓桌,木製的寫字檯,貼牆的書架,開放式的廚房,米色的窗簾……極儘詳細的描述了出來。就彷彿作者身臨其境,真的去過那邊,更像是第三方的目睹者。”照片裡的公寓內幕況,和小說裡所寫的,是一模一樣的。

“嗯,他們並冇說其他有關的。並且奇特的是,就在死者用這句答覆完以後。恰好是走到書架處,拿一本書下來,這個時候凶手就出聲音,引發他重視,讓他回身過來。就是這一刻,凶手將方纔拿在手裡的生果刀朝貳心口捅了下去。這也是死者冇來得及反應的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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