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世紀的儒家荀子,說鄧析(公元前501年卒)、惠施“好治怪說,玩琦辭”(《荀子·非十二子》)。《呂氏春秋》也說鄧析、公孫龍是“言意相離”、“言心相離”之輩(《審應覽·離謂·淫辭》),以其悖論而聞名於世。《莊子》的《天下》篇列舉了當時聞名的悖論以後,提到惠施、桓團、公孫龍的名字。以是這些人彷彿就是名家最首要的魁首人物。
第一事是:“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這兩句話都是現在所謂的“闡發命題”。它們對於實,都無所必定,因為它們對於實際天下中甚麼東西最大,甚麼東西最小,都無所必定。它們隻觸及籠統觀點,就是名:“至大”、“至小”。為了充分瞭解這兩個命題,有需求拿它們與《莊子·秋水》的一個故事做比較。從這類比較中較著看出,惠施與莊子在某一方麵有很多共同的東西。
《呂氏春秋》另有個故事,說是洧水發了大水,淹死了鄭國的一個富人,屍首被人撈去了。富人的家眷要求贖屍,撈得屍首的人要錢太多,富人的家眷就找鄧析出主張。鄧析說:“不要急,他不賣給你,賣給誰呢?”撈得屍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鄧析出主張。鄧析又答覆說:“不要急,他不找你買,還找誰呢?”(見《審應覽·離謂》)故事冇有說這件事最後的結局,我們也可想而知了。
惠施、公孫龍代表名家中的兩種趨勢:一種是誇大實的相對性,另一種是誇大名的絕對性。這類辨彆,在動手從名實乾係中闡發名的時候,就變得較著了。我們來看一句簡樸的話:“這是桌子。”此中的“這”指詳細的什物,它是可變的,有生有滅的。但是“桌子”在這句話裡指一個籠統範圍,即稱呼,它是穩定的,永久是它阿誰模樣。“名”是絕對的,“實”是相對的。比方“美”是絕對美的名,而“美的事物”隻能是相對美。惠施誇大實際事物是可變的、相對的這個究竟,公孫龍則誇大名是穩定的、絕對的這個究竟。
名家的人在當代以“辯者”而聞名。《莊子》的《秋水》篇,提到名家的一個魁首公孫龍,他說他本身“條約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成,困百家之知,窮眾口之辯”。這些話對於全部名家都是完整合用的。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論,樂於與人辯論,彆人否定的他們偏要必定,彆人必定的他們偏要否定,他們以此聞名。比方司馬談就在他的《論六家要旨》中說:“名家苛察繳繞,令人不得反其意。”(《史記·太史公自序》)
一旦瞭解了惠施的這類態度,我們便能夠看出,《莊子》中所說的惠施“十事”,固然向來以為是悖論,實在一點也不是悖論。除開第一事以外,它們都是以例表白事物的相對性,所說的能夠叫做相對論。我們且來一事一事地研討。
“名家”這個稱呼,譯成英文時,偶然譯作sophists(抵賴家),偶然譯作logicians(邏輯家)或dialecticians(辯證家)。名家與抵賴家、邏輯家、辯證家有些不異,這是究竟;但是他們並不完整不異,這更是究竟。為了製止混亂,最好是按字麵翻譯為the School of Names。如許翻譯,也能夠提示西方人重視中國哲學會商的一個首要題目,即“名”、“實”的乾係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