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_第26章 韓非和法家(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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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環境帶來了新的題目。當時各國諸侯麵對的都是如許的環境,自孔子以來諸子百家共同儘力處理的就是這些題目。但是他們提出的處理計劃,多是不敷實際的,不能實施的。各國諸侯需求的不是對百姓行仁政的抱負綱領,而是如何對付他們的當局所麵對的新環境的實際體例。

韓非是法家最後的也是最大的實際家,在他之前,法家已經有三派,各有本身的思惟線路。一派以慎到為首。慎到與孟子同時,他以“勢”為政治和治術的最首要的身分。另一派以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37年)為首,申不害誇大“術”是最首要的身分。再一派以商鞅(死於公元前338年)為首,商鞅又稱商君,最正視“法”。“勢”,指權力,權威;“法”,指法律,法製;“術”,指辦事、用人的體例和藝術,也就是政治手腕。

由此可見,把法家思惟與法律和審判聯絡起來,是弊端的。用當代的術語說,法家所講的是構造和帶領的實際和體例。誰若想構造群眾,充當魁首,誰就會發明法家的實際與實際仍然很有教益,很有效處,但是有一條,就是他必然要情願走極權主義的線路。

天子、諸侯高高在上,不直接與百姓打交道。如許的事情交給大夫們措置,每個大夫統治著本身領地內的百姓。大夫的領地凡是都不大,人丁也有限。以是貴族們統治他們的百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小我為根本。因而采取科罰,以包管百姓從命。我們能夠看出,在先秦封建社會,人的乾係,不管尊卑,都是靠小我影響和小我打仗來保持的。

中國人尊敬疇昔的經曆,這個傳統或許是出自占賽過多數的農業人丁的思惟體例。農夫牢固在地盤上,極少遷徙。他們耕作地盤,是按照季候竄改,年複一年地反覆這些竄改。疇昔的經曆足以指導他們的勞動,以是他們不管何時若要試用新的東西,老是起首回顧疇昔的經曆,從中尋求先例。

周朝的後幾百年,封建社會軌製慢慢崩潰,社會產生了深遠的竄改。君子和小人的社會辨彆不再是絕對的了。在孔子的期間,已經有一些貴族喪失地盤和爵位,又有些布衣憑著才氣和運氣,順利地成為社會上、政治上的顯要人物。社會各階層原有的牢固性,被突破了。跟著時候的推移,通過侵犯和征服,大國的國土越來越大了。為了停止戰役,籌辦戰役,這些國度需求一個強有力的當局,也就是權力高度集合的當局,其成果就是當局的機構和服從比之前越來越龐大很多了。

如許做,是能夠的,因為中國封建社會的佈局比較簡樸。天子、諸侯和大夫都是以血親或姻親相互聯絡著。在實際上,各國諸侯都是天子的臣,各海內的大夫又是各國諸侯的臣。但是在實際上,這些貴族耐久以來都是從先人那邊擔當其權力,他們逐步感覺,這些權力並不是依托忠君的實際獲得的。是以,很多大國諸侯,固然名義上歸中心的周天子統領,實際上是半獨立的;各國以內,也有很多大夫之“家”是半獨立的。因為都是支屬或親戚,這些封建領主保持著社會的、交際的打仗,如果有甚麼事情要措置,也都遵守他們不成文的“君子和談”。這就是說,他們是遵禮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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