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他點頭說。
放學後,我跟哈桑見麵,抓起書籍,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爸爸屋子北邊的那座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燒燬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另有成排成排的空缺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鏽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紅色石牆搖搖欲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季,我用阿裡廚房的小刀在樹乾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佈:這棵樹屬於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椏,摘下一些血紅色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潔淨以後,我會讀書給哈桑聽。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小我,在與那家我最喜好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便能夠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發作出一陣開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快的聲音非常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奉告我們電影配音是如何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本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常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和睦,留著長髮,吊兒郎本地穿戴五顏六色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裡浪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好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誌》,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著旁觀那些墨西哥小孩安葬查爾斯・勃朗森――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你在乾嗎呢?”我說。
“你喜好它嗎?”我說。獲得第二次獎飾,真是太甜美了。
“奉告我,哈桑。”我說。我臉帶淺笑,固然頃刻間我這個作家心中惴惴,不曉得是否想聽下去。
拉辛汗的字條讓我飄飄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樓下而去,衝到門廊。阿裡和哈桑睡在那兒的地毯上。隻要當爸爸外出,阿裡不得不照看我的時候,他們纔會睡在屋子裡。我把哈桑搖醒,問他是否情願聽個故事。
過了一個鐘頭,夜色更加暗淡了。他們兩個開著爸爸的轎車去插手派對。拉辛汗快出門的時候,在我身前蹲下來,遞給我那篇故事,另有彆的一張摺好的紙。他亮起淺笑,還眨眨眼。“給你,等會再看。”然後他停下來,加了一個詞:太棒了!就鼓勵我寫作而言,這個詞比現在任何編輯的恭維給了我更多的勇氣。
“你不曉得那是甚麼意義嗎?”我一臉壞笑地說著。
“我冇有。你會很巨大、很著名。”他對峙本身的觀點。接著他停了一下,彷彿還想說些甚麼,他想了想,清清喉嚨,“但是,你能答應我問個關於這故事的題目嗎?”他羞怯地說。
哈桑最喜好的書是《沙納瑪》(也譯《列王紀》),一部描述當代波斯豪傑的10世紀的史詩。他通篇都喜好,他喜好那些垂老邁矣的國王:費裡敦、紮爾,另有魯達貝。但他最喜好的故事,也是我最喜好的,是“羅斯坦和索拉博”,講的是神武的兵士羅斯坦和他那匹千裡馬拉克什的故事。羅斯坦在戰役中,賜與他的勁敵索拉博乃至命一擊,終究卻發明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兒子。羅斯坦強忍悲哀,聽著他兒子的臨終遺言:
“我的天啦!阿米爾少爺,太棒了!”哈桑笑逐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