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與超越_第17章 夢(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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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教員將一個10歲的男孩帶到我的診所來醫治,並且指責他用不但彩的手腕來讒諂他的火伴。在黌舍,男孩將偷來的東西放在火伴的抽屜裡,使火伴遭到懲罰。如許的環境,隻要當一個孩子但願彆人的表示不如他的時候纔會產生。他試圖通過讒諂來讓外界以為火伴是無恥的,假定這就是他的實在設法,那我們能夠推斷出,如許的行動必然是在家庭中被熬煉出來的,他必然是想讓家中的某一小我出醜。在他10歲時,有一次他向妊婦扔石頭,這為他帶來了費事。或許,他當時已經曉得有身意味著甚麼。我們還能夠猜測,他或許不能接管有身這類事情。我們忍不住設想:“他是否不但願比他小的孩子來臨?”他的教員在事情日記大將他描述成害群之馬:他不連條約窗,給同窗起外號、告狀,他追打比他小的孩子。

我們頓時便能夠找到以上觀點的證據。這位母親向來不獎懲男孩,她常常是比及父親在場的環境下才停止獎懲。或許,她以為父親比較嚴肅,合適獎懲孩子。或許,因為孩子太依靠她,她不忍心。不管她的設法是甚麼樣的,終究的成果是孩子不喜好父親,對他采納敵對的態度。我們還體味到,固然父親將心機都放在家庭上,但是,鄙人班後卻不想回家,啟事就是這個孩子。父親對他的獎懲老是很嚴,乃至老是鞭打他。傳聞,如許的行動並冇有激發孩子的仇恨,但我卻不信賴如許的說法,孩子的智力並冇有題目,他隻是會埋冇本身的情感罷了。

那麼,我們能夠大抵推斷出,他能夠有一個比他小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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