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四,有個孩子從小便是孤兒,厥後被收養。他的養母對他的寵嬖難以置信,因而,他成了被寵壞的孩子,並且厥後的生長非常卑劣。他自小便有貿易腦筋,喜好給彆人留下深切的印象,並且不管乾甚麼,都但願搶先彆人。他的養母很賞識他的這類野心,還鼓勵他去主動實現。
以是,我們必必要讓罪犯明白本身的處境,還要讓他曉得為甚麼做了弊端的決定,進而讓他對餬口產生勇氣,對彆人產生興趣,正視與彆人合作,隻要如許,才氣讓他們真正麵對餬口。假定我們在一小我的孩童期間,就讓他明白這一點,明顯對於他養成精確的餬口體例會大有裨益。如果真能夠如許的話,孩子也就不會再挑選犯法。
有一天,她從同窗的口袋裡偷了錢,在被髮明後,遭到了獎懲,並被作為題目兒童領到我的麵前。因而,我對這個女孩的環境停止了體係闡發,並將闡發成果奉告給了女孩的父母,從而使得她的父母製止了孩子間的這類合作。實際上,這已經是20年前的事情了。
應當說,冇有哪個父母但願孩子成為罪犯。他們都在不遺餘力地但願將孩子培養為社會的好百姓。但令父母憂?的是,不曉得該采納如何的體例。假定父母在教誨孩子時,盛氣淩人,不能精確地對待孩子,那麼父母的這類但願就難以落實。如果父母純真地寵嬖孩子,餬口中圍著孩子的愛好打轉,就會讓孩子以為本身是最首要的人,不必支出儘力便能夠獲得彆人的讚美。如果如許的話,這些孩子就會垂垂喪失拚搏儘力的精力,並且一旦發明事情不如本身的意,就會歸咎於彆的事情或彆的人,難以從本身找啟事。
其次,是與事情有關的題目,即職業生涯。很多犯人在回想起本身曾經的合法事情履用時,總會抱怨:“你不曉得那邊的事情有多麼糟糕!”在他們看來,事情很不稱心,更不但願與彆人一起在崗亭上辛苦鬥爭。對他們而言,一份無益的事情意味著要對彆人感興趣,為彆人的幸運而承擔風險,而這恰是罪犯品德中所貧乏的。因而,我們能夠看出,他們在合作精力上的貧乏。實際上,大部分罪犯都冇有為接管普通事情而籌辦好,乃至未接管過呼應的職業練習,難以勝任無益的事情。
“有一天,我遇見了一個男人,並和他垂垂混熟了。”很多罪犯在走上犯法門路時,總會與一些人的勾引有必然乾係。對於一個心機普通的人來講,或答應以接受住引誘,但對於一個曾經長時候在這方麵動過心機的人來講,環境就會分歧了。
如果我上麵的建議能夠獲得人們的采取,我想必然會使我們在改首犯法方麵獲得勝利。以是,在孩子小的時候,想體例晉升他們的合作度,生長他們對彆人的興趣,是一件很首要的事情。如果如許的話,我信賴,罪犯數量必然會急劇減少,社會也會更加調和。
麵對這類環境時,我便隻得常如許答覆:“凡事總得有人開首。假定彆人分歧你合作,那是彆人的事情,而不是你的題目。我建議你無妨本身先開個頭,也不要從內心裡擔憂彆人分歧你合作。”
比如說,我們要找到他從甚麼時候開端失利,從甚麼事情上失利,並找出這些失利的景象。我們要曉得的是,人們的首要本性特性早在四五歲時便已構成。以是,我們要改正他們的犯法思惟,就要幫忙他們瞭解那些初期弊端的含義,找到其最後餬口觀的陳跡。隻要如許,才氣讓他們重新熟諳本身,重新熟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