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104章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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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三十五(起柔兆涒灘,儘柔兆敦牂,凡十一年)

是歲,參狼羌與諸種寇武都,隴西太守馬援擊破之,降者萬餘人,因而隴右平靜。援務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抵,而來賓故交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吏不從令,此乃太守事耳。”傍縣嘗有報讎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入城,狄道長詣門,請閉城出兵。援時與來賓飲,大笑曰:“虜何敢複犯我!曉狄道長,歸守寺舍。良怖急者,可床下伏。”後稍定,郡中服之。

上詔竇融與五郡太守入朝。融等奉詔而行,官屬來賓相隨,駕乘千餘兩,馬牛羊被野。既至,詣城門,上印綬。詔遣使者還侯印綬,引見,犒賞恩寵,傾動京師。尋拜融冀州牧。又以梁統為太中大夫,姑臧長孔奮為武都郡丞。姑臧在河西最為敷裕,天下不決,土多不修檢操,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致豐積;奮在職四年力行潔淨,為世人所笑,覺得身處脂膏不能自潤。及從融入朝,諸守、令財賄連轂,彌竟川澤;唯奮無資,單車就路,帝以是賞之。帝以睢陽令任延為武威太守,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臣聞忠臣反麵,和臣不忠。履正營私,臣子之節;高低近似,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感喟曰:“卿言是也!”

詔:“邊吏力不敷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

盧芳攻雲中,久不下。其將隨昱留守九原,欲脅芳來降;芳知之,與十餘騎亡入匈奴,其眾儘歸隨昱,昱乃詣闕降。詔拜昱五原太守,封鐫胡侯。

世祖光武天子中之下

建武十二丙申,公元三六年春,正月,吳漢破公孫述將魏堂、公孫永於魚涪津,遂圍武陽。述遣子婿史興救之,漢迎擊,破之,因入犍為界;諸縣皆城守。詔漢直取廣都,據其親信。漢乃進軍攻廣都,拔之,遣輕騎燒成都會橋。公孫述將帥驚駭,日夜離叛,述雖誅滅其家,猶不能禁。帝必欲降之,又下詔喻述曰:“勿以來歙、岑彭受害自疑,今以時自詣,則宗族完整。聖旨手記,不成數得。”述終無降意。

以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

帝戒吳漢曰:“成都十餘萬眾,不成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忽與爭鋒。若不敢來,公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漢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進逼成都;去城十餘裡,阻江北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為營相去二十餘裡。帝聞之大驚,讓漢曰:“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勃亂!既輕敵深切,又與尚彆營,事有緩急,不複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即敗矣。幸無它者,急引兵還廣都。”聖旨未到,玄月,述果使其大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眾十許萬,分為二十餘營,出攻漢,使彆將將萬餘人劫劉尚,令不得相救。漢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豐因圍之。漢乃召諸將厲之曰:“吾與諸君超越險阻,轉戰千裡,遂深切敵地,至其城下,現在與劉尚二處受圍,勢既不接,其禍難量;欲潛師就尚於江南,並兵禦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因而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樹幡旗,使炊火不斷,夜,銜枚引兵與劉尚合軍。豐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水北,自將攻江南。漢悉兵迎戰,自旦至晡,遂大破之,斬豐、吉。因而引還廣都,留劉尚拒述,具以狀上,而深自怒斥。帝報曰:“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裡悉步騎赴之,恰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恰是漢與述戰於廣都、成都之間,八戰八克,遂軍於其郭中。臧宮拔綿竹,破涪城,斬公孫恢;複攻撥繁、郫,與呈漢會於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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