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131章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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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夷寇蠶陵。

壬午,立梁貴報酬皇後,追廢懿陵為朱紫塚。帝惡梁氏,改皇後姓為薄氏,久之,知為鄧香女,乃複姓鄧氏。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三月,複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帝又征安陽魏桓,其村夫勸之行,桓曰:“夫乾祿求進,以是行其誌也。此後宮千數,其可損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擺佈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成。”桓乃慨然歎曰:“使桓生行死歸,於諸子何有哉!”遂隱身不出。

冀秉政幾二十年,威行表裡,天子拱手,不得有所親與,帝既不平之;及陳授死,帝愈怒。和熹皇後從兄子郎中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適梁紀;紀,孫壽之舅也。壽以猛色美,引入掖庭,為朱紫,冀欲認猛為其女,易猛姓為梁。冀恐猛姊婿議郎邴尊沮敗宣意,遣客刺殺之。又欲殺宣,宣家與中常侍袁赦比擬,冀客登赦屋,欲入宣家,赦覺之,鳴鼓會眾以告宣。宣馳入白帝,帝大怒,因如廁,獨呼小黃門史唐衡,問:“擺佈與外舍不相得者,誰乎?”衡對:“中常侍單超、小黃門史左忄官與梁不疑有隙;中常侍徐璜、黃門令具瑗常私忿疾外舍放橫,口不敢道。”因而帝呼超、忄官入室,謂曰:“梁將軍兄弟專朝,迫脅表裡,公卿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於常侍意如何?”超等對曰:“誠國奸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聖意如何耳。”帝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不難,但恐陛下腹中猜疑。”帝曰:“奸臣脅國,當伏其罪,何疑乎!”因而更召璜、瑗等,五人共定其議,帝齧超臂出血為盟。超等曰:“陛下今計已決,勿複更言,恐為人所疑。”

漢紀四十六(起強圉作噩,儘昭陽單閼,凡七年)

六月,戊寅,赦天下,改元。

長沙蠻反,寇益陽。

大雩。

夏,京師大水。

閎,安之玄孫也,苦身修節,不該辟召。著隱居講授,不修世務。曇繼母酷烈,曇奉之逾謹,得四時珍玩,何嘗不先拜而掉隊,鄉裡覺得法。

京師蝗。

閏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延熹二年己亥,公元一五九年春,仲春,鮮卑寇雁門。

冬,十月,帝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六月,鮮卑寇遼東。

以大司農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大鴻臚梁國盛允為司空。是時,新誅梁冀,天下想望異政,黃瓊首居公位,乃舉奏州郡素行貪汙,至死徙者十餘人,海內翕然稱之。

居風令貪暴無度,縣人朱達等與蠻夷同反,攻殺令,聚眾至四五千人。夏,四月,打擊九真,九真太守兒式戰死。詔九真都尉魏朗討破之。

瓊辟汝南範滂。滂少厲清節,為州裡所服。嘗為清詔使,案察冀州,滂登車攬轡,慨然有廓清天下之誌。守令臧汙者,皆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眾議。會詔三府掾屬舉謊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奸暴,深為民害,豈以汙簡劄哉!間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奸,霸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尚書不能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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