傉手令戒諸子,覺得:“從政者當謹慎獎懲,勿任愛憎,近忠正,遠佞諛,勿使擺佈竊弄威福。譭譽之不,當研核真偽;聽訟折獄,必和顏任理,謹勿逆詐億必,輕加聲色。務廣谘詢,勿自公用。吾蒞事五年,雖未能息民,然含垢匿瑕,朝為寇仇,夕委心膂,粗無負於新舊,事任公允,安然無類,初不容懷,有所損益。計近則如不敷,經遠乃為有餘,庶亦無愧前人也。”
魏主珪規度平城,欲擬鄴、洛、長安,修廣宮室。以濟陽太守莫題有巧思,召見,與之商功。題久侍稍怠,珪怒,賜死。題,含之孫也。因而發八部五百裡內男丁築南宮,闕門高十餘丈,穿溝池,廣苑囿,規立外城,方二十裡,分置市裡,三旬日罷。
三月,桓振自鄖城襲江陵,荊州刺史司馬休之敗北,奔襄陽,振自稱荊州刺史。建威將軍劉懷肅自雲杜引兵馳赴,與振戰於沙橋;劉毅遣廣武將軍唐興助之,臨隈斬振,複取江陵。
超引所親公孫五樓為腹心。備德故大臣北地王鐘、段宏等皆不自安,求被外職。超以鐘為青州牧,宏為徐州刺史。公孫五樓為武衛將軍,領屯騎校尉,內參政事。封孚諫曰:“臣聞親不處外,羈不處內。鐘,國之宗臣,社稷所賴;宏,外戚懿望,百姓具瞻;正應參翼百揆,不宜遠鎮外方。今鐘等出藩,五樓內輔,臣竊未安。”超不從。鐘、宏心皆不平,相謂曰:“黃犬之皮,恐終補狐裘也。”五樓聞而恨之。
尚書殷仲文以朝廷音樂未備,言於劉裕,請治之。裕曰:“本日不暇給,且性所不解。”仲文曰:“好之自解。”裕曰:“正以解則好之,故不習耳。”
超恐為秦人所錄,乃陽狂行乞;秦人賤之,惟東平公紹見而異之,言於秦王興曰:“慕容超姿乾瑰偉,殆非真狂,願微加官爵以縻之。”興召見,與語,超故為謬對,或問而不答。興謂紹曰:“諺雲‘妍皮不裹癡骨,’徒妄言耳。”乃罷遣之。
仲春,丁巳,留台備法駕迎帝於江陵,劉毅、劉道規留屯夏口,何無忌奉帝東還。
戊戌,大赦,改元,惟桓氏不原;以桓衝忠於王室,特宥其孫胤。以魯宗之為雍州刺史,毛璩為征西將軍、都督益、梁、秦、涼五州諸軍事、璩弟瑾為梁、秦二州刺史,瑗為寧州刺史。劉懷肅追斬馮該於石城,桓謙、桓怡、桓蔚、桓謐、何澹之、溫楷皆奔秦。怡,弘之弟也。
傉檀燕群僚於宣德堂,俯視歎曰:“前人有言:‘作者不居,居者不作’。信矣。”武威孟禕曰:“昔張文王始為此堂,於今百年,十有二主矣,惟履信思順者能夠久處。”傉檀善之。
八月,燕遼西太守邵顏有罪,逃亡為盜;玄月,中常侍郭仲討斬之。
劉裕聞譙縱反,遣龍驤將軍毛修之將兵與司馬榮期、文處茂、時延祖共討之。修之至宕渠,榮期為其參軍楊承祖所殺。承祖自稱巴州刺史,修之退還白帝。
晉紀三十六(起旃蒙大荒落,儘著雍涒灘,凡四年)
備德聞納有遣腹子在秦,遣濟陰人吳辯往視之,辯因村夫宗正謙賣卜在長安,以告超。超不敢告其母妻,潛與謙變更姓名逃歸南燕。行至梁父,鎮南長史悅壽以告兗州刺史慕容法。法曰:“昔漢有卜者詐稱衛太子,今安知非此類也!”不禮之。超由是與法有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