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晉世,散騎常侍選望甚重,與侍中不異;厥後職任閒散,用人漸輕。上欲重其選,乃用當時名流臨海太守孔覬、司徒長史王彧為之。侍中蔡興宗謂人曰:“選曹要重,常侍閒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實,雖主張欲為輕重,民氣豈可變邪!”既而常侍之選複卑,選部之貴不異。覬,琳之之孫;彧,謐之兄孫;興宗,廓之子也。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綏為安陸王。
乙酉,以金紫光祿大夫褚湛之為尚書左仆射。
丙戌,建平宣簡王宏以疾解尚書令;三月,丁未,卒。
南彭城民高闍、沙門曇標以妖妄相扇,與殿中將軍苗允等謀反叛,立闍為帝。事覺,甲辰,皆伏法,死者數十人。因而下詔沙汰諸沙門,設諸條禁,嚴其誅坐;自非戒行精苦,並使出家。而諸尼多出入宮掖,此製竟不能行。
帝不欲權在臣下,六月,戊寅,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都官尚書謝莊、度支尚書吳郡顧覬之為之。又省五兵尚書。
中書令王僧達,幼聰警能文,而跌宕不拘。帝初踐祚,擢為仆射,居顏、劉之右。自大才地,謂當時莫及,一二年間,即望宰相。既而遷護軍,怏怏不得誌,累啟求出。上不悅,由是稍稍下遷,五歲七徙,再被彈削。僧達既恥且怨,所上表奏,辭旨頓挫,又好非議時政,上已積氣憤。路太後兄子嘗詣僧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太後大怒。固邀上令必殺僧達。會高闍反,上因誣僧達與闍通謀,八月,丙戌,收付廷尉,賜死。
允好切諫,朝廷事有不便,允輒求見,帝常屏擺佈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連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語或痛切,帝所不忍聞,命擺佈扶出,然終善遇之。時有上事為激訐者,帝省之,謂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過,子何不作書於眾中諫之!而於私室屏處諫者,難道不欲其父之惡彰於外邪!至於事君,何獨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麵陳,而上表顯諫,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豈忠臣所為乎!如高允者,乃真忠臣也。朕有過,何嘗不麵言,至有朕所不堪聞者,允皆無所避。朕聞其過而天下不知,可不謂忠乎!”
丙辰,魏高宗還平城,起太華殿。是時,給事中郭善明,性傾巧,說帝大起宮室。中書侍郎高允諫曰:“太祖始定都邑,其所營立,必因農隙,況建國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會,西堂、溫室足以宴息,紫樓足以臨望;縱有修廣,亦宜馴致,不成匆促。今計所當役凡二萬人,老弱供餉,又當倍之,期半年可畢。一夫不耕,或受之饑,況四萬人之勞費,可勝道乎!此陛下所宜留意也。”帝納之。
沈約論曰:夫君子、小人,類物之能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是以太公起屠釣為周師,傅說去板築為殷相,明揚幽仄,唯纔是與。逮於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名重京師:非若晚代分為二途也。魏武始立九品,蓋以論人纔好壞,非謂世族崎嶇。而都正俗士,隨時俯仰,憑藉世資,用相陵駕;是以因循,遂為成法。周、漢之道,以智役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矣。
玄月,乙巳,魏主還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