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酉,魏河南公伊卒。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人皆死,女子覺得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麵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越對之,欣欣如有所得。上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擺佈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官方,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上自即位以來,抑黜諸弟;既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覺得嘉話。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上旨,覆上表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不準來賓;沈懷文固諫,覺得不成,乃止。
前廬陵內史周郎,言事切直,上銜之。使有司奏郎居丁憂不如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彆;坐白衣領職。
是歲,上征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為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令媛。上嘗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上失容。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三月,遣使如魏。
三月,魏人寇北陰平,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誕見眾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雲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誕行十餘裡,眾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極力乎?”眾皆承諾,誕乃複還,築壇歃血以誓眾,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誕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逾城出降。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成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他殺。參軍何康之等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透露之,不與食;母呼康之,數日而死。誕以中軍長濟陽範義為左司馬。義母老婆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成以棄母,吏不成以叛君。必如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誕反,恐為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
庚寅,立皇子子勳為晉安王,子房為尋陽王,子頊為曆陽王,子鸞為襄陽王。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深之及主帥每禁之,常懷仇恨。擺佈張伯超有寵,多罪過,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主帥密疏官不對,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休茂曰:“為之何如?”伯超曰:“唯有殺行事及主帥,舉兵侵占。此去都數千裡,縱大事不成,不失入虜中為王。”休茂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