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春,正月,乙未朔,廢帝改元永光,大赦。
帝令太廟彆畫祖考之像,帝入廟,指高祖像曰:“渠大豪傑,活捉數天子。”指太祖像曰:“渠亦不惡,但末年不免兒斫去頭。”指世祖像曰:“渠大齇鼻。如何不齇?”立召畫工令齇之。
山陰公主,帝姊也,適駙馬都尉何戢。戢,偃之子也。公主尤淫恣,嘗謂帝曰:“妾與陛下,男女雖殊,俱托體先帝。陛下六宮萬數,而妾唯駙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為公主置麵首擺佈三十人,進爵會稽郡長公主,秩同郡王。吏部郎褚淵貌美,公主就帝請以自侍,帝許之。淵侍公主旬日,備見逼迫,以死自誓,乃得免。淵,湛之之子也。
仲春,丁醜,魏主如樓煩宮。
是時,臨海王子頊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朝廷以興宗為子頊長史、南郡太守,行府、州事,興宗辭不可。覬說興宗曰:“朝廷情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不保夕,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覬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天涯,水陸暢通。若朝廷有事,能夠共立桓、文之功,豈比受製凶狂、臨不測之禍乎?今得間不去,後複求出,豈可得邪!”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宮省表裡,人不自保,會應有變。若內可貴弭,外釁一定可量。汝欲在外責備,我欲居中免禍,各行其誌,不亦善乎!”
丙申,魏大赦。
初,世祖多猜忌,王公、大臣,重足屏息,莫敢妄相過從。世祖殂,太宰義恭等皆相賀曰:“本日始免非命矣!”甫過山陵,義恭與柳元景、顏師伯等聲樂酣飲,不捨日夜;帝內不能平。既殺戴法興,諸大臣無不震懾,各不自安;因而元景、師伯暗害廢帝,立義恭,日夜聚謀,而持疑不能決。元景以其謀告沈慶之;慶之與義恭素不厚,又師伯常專斷朝事,不與慶之參懷,謂令史曰:“沈公,虎倀耳,安得預政事!”慶之恨之,乃發其事。
以建安王休仁為雍州刺史,湘東王彧為南豫州刺史,皆留不遣。
廢帝幼而狷暴。及即位,始猶難太後、大臣及戴法興等,未敢自恣。太後既殂,帝年漸長,欲有所為,法興輒按捺之,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邪!”帝略不能平。所幸宦官華願兒,賜與無算,法興常加淘汰,願兒恨之。帝使願兒於外察聽風謠,願兒言於帝曰:“門路皆言‘宮中有二天子:法興為真天子,官為贗天子。’且官居深宮,與人物不接,法興與太宰、顏、柳共為一體,來往門客恒稀有百,表裡士庶莫不畏服。法興是孝武擺佈,久在宮闈;今與它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複官有。”帝遂發詔免法興,遣還田裡,仍徙遠郡。八月,辛酉,賜法興死,解巢尚之舍人。
新安王子鸞有寵於世祖,帝疾之。辛醜,遣使賜子鸞死,又殺其母弟南海王子師及其母妹,發殷貴妃墓;又欲掘景寧陵,太史覺得倒黴於帝,乃止。
六月,魏開酒禁。
甲戌,以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領尚書令。乙亥,以始興公沈慶之為侍中、太尉;慶之固辭。征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謨為領軍將軍。
徐州刺史義陽王昶,素為世祖所惡,官方每訛言昶當反;是歲,訛言尤甚。廢帝常謂擺佈曰:“我即大位以來,遂何嘗戒嚴,令人邑邑!”昶使典簽蘧法生奉表詣建康,求入朝,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太宰謀反,我正欲討之。今知求還,甚善!”又屢詰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逃還彭城;帝是以用兵。己酉,下詔討昶,表裡戒嚴。帝自將兵渡江,命沈慶之統諸軍前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