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亥,廬陵王子卿為司徒,杜陽王鑠為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宣城王遣典簽柯令孫殺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孫手牽出之;叩首乞為奴,不準而死。
鑠與鄱陽王鏘齊名;鏘好文章,鑠好名理,時人稱為鄱、桂。鏘死,鑠不自安,至東府見宣城王,還,謂擺佈曰:“向錄公見接殷勤,流連不能已,而麵有慚色,此必欲殺我。”是夕,遇害。
壬午,魏主臨朝堂,黜陟百官,謂諸尚書曰:“尚書,樞機之任,非徒總虛務,行文書罷了;朕之得失,儘在於此。卿等居官,年垂再期,何嘗獻可替否,進一賢退一不肖,此最罪之大者。”又謂錄尚書事廣陵王羽曰:“汝為朕弟,居機衡之右,無勤恪之聲,有阿黨之跡。今黜汝錄尚書、廷尉,但為特進、太子太保。”又謖尚書令陸睿曰:“叔翻到省之初,甚有善稱;比來公允懶惰,由卿不能相導以義。雖無大責,宜有小罰,今奪卿祿一期。”又謂左仆射拓跋讚曰:“叔翻受黜,卿應大辟;但以咎歸一人,不複重責;今解卿少師,削祿一期。”又謂左丞公孫良、右丞乞伏義受曰:“卿亦應大辟;能夠白衣守本官,冠服祿恤儘從削奪。若三年有成,還複本任;無成,永歸南畝。”又謂尚書任城王澄曰:“叔神態高傲,可解少保。”又謂長兼尚書於果曰:“卿不勤職事,數辭以疾。可解長兼,削祿一期。”其餘守尚書尉羽、盧淵等,並以不職,或解任,或黜官,或奪祿,皆麵數其過而行之。淵,昶之兄也。
又遣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巴陵王子倫。子倫性英果,時為南蘭陵太守,鎮琅邪,城有守兵。宣城王恐不肯就死,以問典簽華伯茂。伯茂曰:“公若以兵取之,恐不成即辦。若委伯茂,一伕力耳。”乃手自執鴆逼之。子倫正衣冠,出受詔,謂法亮曰:“先朝昔滅劉氏,本日之事,理數當然。君是身家舊人,今銜此使,當由事不獲已。此酒非勸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時年十六。法亮及擺佈皆流涕。
冬,十月,丁酉,戒嚴。
以始安王遙光為南郡太守,不之官。遙光,鸞之兄子也。鸞有異誌,遙光同意之,凡大誅賞,無不預謀。戊申,以中書郎蕭遙欣為兗州刺史。遙欣,遙光之弟也。鸞欲樹置親黨,故用之。
鸞遣平西將軍王廣之襲南兗州刺史安陸王子敬。廣之至歐陽,遣部將濟陰陳伯之前驅。伯之因城開獨入,斬子敬。
以宣城公鸞為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進爵為王。
戊戈,殺桂陽王鑠、衡陽王鈞、江夏王鋒、建安王子真、巴陵王子倫。
辛醜,魏主至朔州。
臣光曰:臣聞“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二謝兄弟,比肩貴近,安享榮祿,危不預知;為臣如此,可謂忠乎!
宣城王每殺諸王,常夜遣兵圍其第,斬關逾垣,呼噪而入,家貲皆封籍之。江夏王鋒,有才行,宣城王嘗與之言“遙光才力可委”。鋒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宣城王失容。及殺諸王,鋒遺宣城王書,誚責之;宣城王深憚之,不勇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慾上車,鋒有力,手擊數人皆仆地,然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