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436章 (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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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主以旱祈雨於西門豹祠,不該,毀之,並掘其塚。

謝哲返命,王琳請還湘州,詔追眾軍還。癸未,眾軍至高傲雷。

齊主北築長城,南助蕭莊,士馬死者以數十萬。重以構築台殿,賜與無節,府藏之積,不敷以供,乃減百官之祿,撤兵人常廩,並省州郡縣鎮戍之職,以節用度焉。

甲辰,上遣吏部尚書謝哲往諭王琳。哲,杅之孫也。

齊北豫州刺史司馬消難,以齊主昏虐滋甚,陰為自全之計,曲意撫循所部。消難尚高祖女,情好不睦,公主訴之。上黨王渙之亡也,鄴中大擾,疑其赴成皋。消難從弟子瑞為尚書左丞,與禦史中丞畢義雲有隙,義雲遣禦史張子階詣北豫州采傳聞,先禁消難典簽家客等。消難懼,密令所親中兵參軍裴藻托以私假,間行入關,請降於周。

辛酉,上幸大寂靜寺捐軀;壬戌,群臣表請還宮。

高州刺史黃法□、吳興太守沈恪、寧州刺史周敷合兵救周迪。敷自臨川故郡斷江口,分兵攻餘孝頃彆城。樊猛等不救而冇;劉廣德乘流先下,故獲全。孝頃等皆棄舟引兵步走,迪追擊,儘擒之,送孝頃及李孝欽於建康,歸樊猛於王琳。

帝既殘暴,有司訊囚,莫不嚴格,或燒犁耳,使立其上,或燒車鈍,使以臂貫之,既不堪苦,皆至誣伏。唯三公郎中武強蘇瓊,曆職中外,所至皆以寬平為治。時趙州及清河屢有人告謀反者,前後皆付瓊推檢,事多昭雪。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建功名,當更思餘理;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所雪者冤枉耳,不縱反逆也。”昂大慚。

帝疑演假辭於晞以諫,欲殺之。王私謂晞曰:“王博士,明日當作一條事,為欲相活,亦圖自全,宜深體勿怪。”乃於眾中杖晞二十。帝尋發怒,聞晞得杖,以故不殺,髡鞭配甲坊。居三年,演又因諫爭,大被歐撻,杜口不食。太後日夜涕零,帝不知所為,曰:“倘小兒死,奈我老母何!”因而數往問演疾,謂曰:“儘力強食,當以王晞還汝。”乃釋晞,令詣演。演抱晞曰:“吾氣味惙然,恐不複相見!”晞流涕曰:“天道神明,豈令殿下遂斃此舍!至尊親為人兄,尊為人主,安可與計!殿下不食,太後亦不食。殿下縱不自惜,獨不念太後乎!”言未卒,演強坐而飯。晞由是得免徙,還為王友。及演錄尚書事,除官者皆詣演謝,去必辭。晞言於演曰:“受爵天朝,拜恩私第,自古覺得不成,宜統統約絕。”演從之。久之,演安閒謂晞曰:“主上起居不恒,卿宜耳目所具,吾豈可之前逢一怒,遂爾結舌。卿宜為撰諫草,吾當伺便極諫。”晞遂條十餘事以呈,因謂演曰:“目前廷所恃者惟殿下,乃欲學匹夫廉潔,輕一朝之命!杜康令人不自發,刀箭豈複識親疏。一旦禍出理外,將奈殿下家業何!奈皇太後何!”演唏噓不自勝,曰:“乃至是乎!”明日,見晞曰:“吾長夜久思,今遂息意。”即命火,對晞焚之。後複承間苦諫,帝使力士反接,拔白刃注頸,罵曰:“小子何知,是誰教汝?”演曰:“天下噤口,非臣誰敢有言!”帝趣杖,亂捶之數十;會醉臥,得解。帝褻黷之遊,遍於宗戚,所往流連;唯至常山第,多無適而去。尚書左仆射崔暹屢諫,演謂暹曰:“今太後不敢致言,吾兄弟杜口,仆射獨能犯顏,表裡深相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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