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437章 (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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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穀渾寇周邊;庚戌,周遣大司馬賀蘭祥擊之。

乙卯,周詔:“有司無得糾赦前事;唯庫廄倉廩與海內所共,如有侵盜,雖經赦免免其罪,征備如法。”

齊顯祖嗜酒成疾,不複能食,自知不能久,謂李後曰:“人生必有死,何足致惜!但憐正道尚幼,人將奪之耳!”又謂常山王演曰:“奪則任汝,慎勿殺也!”尚書令開封王楊愔、領軍大將軍平秦王歸彥、侍中廣漢燕子獻、黃門侍郎鄭頤皆受遺詔輔政。冬,十月,甲午,殂。癸卯,發喪,群臣號哭,無下泣者,唯楊愔涕泗哭泣。太子殷即位,大赦。庚戌,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皇後為皇太後;詔諸土木金鐵雜匠統統停罷。

戊戌,齊封皇子紹義為廣陽王;以尚書右仆射河間王孝琬為左仆射,都官尚書崔昂為右仆射。

周文育、周迪、黃法□共討餘公揚,豫章內史熊曇朗引兵會之,眾且萬人。文育軍於金口,公揚詐降,謀執文育,文育覺之,囚送建康。文育進屯三陂。王琳遣其將曹慶帥二千人救餘孝勱,慶分遣主帥常眾愛與文育相拒,自帥其眾攻周迪及安南將軍吳明徹,迪等敗,文育退據金口。熊曇朗因其得勝,行刺文育以應眾愛,監軍孫白象聞其謀,勸文育先之,文育不從。時周迪棄船走,不知地點,乙酉,文育得迪書,自齎以示曇朗,曇朗殺之於座而並其眾,因據新淦城。曇朗將兵萬人襲周敷,敷擊破之,曇朗單騎奔巴山。

梁永嘉王莊至郢州,遣使入貢於齊。王琳遣其將雷文策襲後梁監利太守蔡大有,殺之。

辛未,周主封其弟輔成公邕為魯公,安成公憲為齊公,純為陳公,盛為越公,達為代公,通為冀公,逌為滕公。

周少保懷寧莊公蔡祐卒。

初,周太祖平蜀,以其形勝之地,不欲使老將居之,問諸子:“誰可往者?”皆不對。少子安成公憲請行,太祖以其幼,不準。壬子,周人以憲為益州總管,時年十六,長於撫綏,留意政術,蜀人悅之。玄月,乙卯,以大將軍天水公廣為梁州總管。廣,導之子也。

十仲春,戊戌,齊徙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廣陽王紹義為範陽王,長樂王紹廣為隴西王。

周處士韋瓊,孝寬之兄也,誌尚夷簡。魏、周之際,十征不平。周太祖甚重之,不奪其誌,世宗禮敬尤厚,號曰“清閒公”。晉公護延之至第,訪以政事;護盛修第舍,瓊俯視堂,歎曰:“酣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護不悅。

癸卯,齊詔:“官方或有父祖冒姓元氏,或假托攜養者,不問世數遠近,悉聽改複本姓。”

周賀蘭祥與吐穀渾戰,破之,拔其洮陽、洪和二城,以其地為洮州。

齊顯祖將如晉陽,乃儘誅諸元,或祖父為王,或身嘗貴要,皆斬於東市,其嬰兒投於空中,承之以槊。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棄屍漳水,剖魚者常常得人爪甲,鄴下為之久不食魚。使元黃頭與諸囚自金鳳台各乘紙鴟以飛,黃頭獨能至紫陌乃墮,仍付禦史中丞畢義雲餓殺之。唯開府儀同三司元蠻、祠部郎中元文遙等數家獲免。蠻,繼之子,常山王演之妃父;文遙,遵之五世孫也。定襄令元景安,虔之玄孫也,欲請改姓高氏,其從兄景皓曰:“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丈夫寧肯玉碎,何能瓦全!”景安以其言白帝,帝收景皓,誅之,賜景安姓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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