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53章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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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改元。

或說霍光曰:“將軍不見諸呂之事乎?處伊尹、周公之位,攝政擅權,而背宗室,不與共職,是以天下不信,卒至於滅亡。今將軍當盛位,帝春秋富,宜納宗室,又多與大臣同事,反諸呂道。如是,則能夠免患。”光然之,乃擇宗室可用者,遂拜楚元天孫辟強及宗室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辟強守長樂衛尉。

夏,六月,封上官安為桑樂侯。安日以驕淫,受賜殿中,對來賓言:“與我婿飲,大樂!見其服飾,令人歸欲自燒物!”子病死,仰而罵天。其頑悖如此。

武帝初崩,賜諸侯王璽書。燕王旦得書不肯哭,曰:“璽書封小,京師疑有變。”遣倖臣壽西長、孫縱之、王孺等之長安,以問禮節為名,陰刺候朝廷事。及有詔褒賜旦錢三十萬,益封萬三千戶,旦怒曰:“我當為帝,何賜也!”遂與宗室中山哀王子長、齊孝天孫澤等結謀,詐言以武帝時受詔,得職吏事,修武備,備非常。郎中成軫謂旦曰:“大王瀆職,獨可起而索,不成坐而得也。大王壹起,國中雖女子皆奮臂隨大王。”旦即與澤謀,為奸書,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令人傳行郡國以動搖百姓。澤謀歸出兵臨菑,達成州刺史雋不疑。旦招來郡國奸人,賦斂銅鐵作甲兵,數閱其車騎、材官卒,發民大獵以講士馬,須期日。郎中韓義等數諫旦,旦殺義等凡十五人。會侯成知澤等謀,以告雋不疑。八月,不疑收捕澤等以聞。天子遣大鴻臚丞治,連引燕王。有詔,以燕王嫡親,勿治;而澤等皆伏法。遷雋不疑為京兆尹。

廷尉李種坐故縱極刑棄市。

始元二年丙申,公元前八五年春,正月,封大將軍光為博陸侯,左將軍桀為安陽侯。

罷儋耳、真番郡。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閏月,遣故廷尉王劃一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能,問民痛苦、冤、瀆職者。

漢紀十五(起旃蒙協洽,儘柔兆敦牂,凡十二年)

上官桀父子既尊,大德長公主,欲為丁外人求封侯,霍光不準。又為外人求光祿大夫,欲令得召見,又不準。長主大以是怨光,而桀、安數為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慚。又桀妻父所幸充國為太醫監,闌入殿中,下獄當死;冬月且儘,蓋主為充國入馬二十匹贖罪,乃得減死論。因而桀、安父子深怨光而重德蓋主。自先帝時,桀已為九卿,位在光右,及父子併爲將軍,皇後親安女,光乃其外祖,而顧獨裁朝事,由是與光爭權。燕王旦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抱恨望。及禦史大夫桑弘羊製作酒榷、鹽、鐵,為國興利,伐其功,欲為後輩得官,亦痛恨光。因而蓋主、桀、安、弘羊皆與旦通謀。

初,武帝撻伐匈奴,深切窮追,二十餘年,匈奴馬畜孕重墮殰,罷極,苦之。常有欲和親意,未能得。狐鹿孤傲於有異母弟為左多數尉,賢,國人鄉之,母閼氏恐單於不立子而立左多數尉也,乃私使殺之。左多數尉同母兄怨,遂不肯複會單於庭。是歲,單於病且死,謂諸朱紫:“我子少,不能治國,立弟右穀蠡王。”及單於死,衛律等與顓渠閼氏謀,匿其喪,矯單於令,更立子左穀蠡王為壺衍韑單於。左賢王、右穀蠡王怨望,率其眾欲南歸漢,恐不能自致,即脅盧屠王,欲與西降烏孫。盧屠王告之單於,令人驗問,右穀蠡王不平,反以其罪罪盧屠王,國人皆冤之。因而二王去居其所,不複肯會龍城,匈奴始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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