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5章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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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戊申,公元前三一三年秦右更疾伐趙。拔藺,虜其將莊豹。

宋初稱王。

元年辛醜,公元前三二零年衛更貶號曰君。

赧王上

三年癸卯,公元前三一八年楚、趙、魏、韓、燕同伐秦,攻函穀關。秦人出兵逆之,五國之師皆敗走。

三年己酉,公元前三一二年春,秦師及楚戰於丹楊,楚師大敗,斬甲士八萬,虜屈匄及列侯、執珪七十餘人,遂取漢中郡。楚王悉發海內兵以複襲秦,戰於藍田,楚師大敗。韓、魏聞楚之困,南襲楚,至鄧。楚人聞之,乃引兵歸,割兩城以請平於秦。

蘇秦既死,秦弟代、厲亦以遊說顯於諸侯。燕相子之與蘇代婚,欲得燕權。蘇代使於齊而還,燕王噲問曰:“齊王其霸乎?”對曰:“不能。”王曰:“何故?”對曰:“不信其臣。”因而燕王兼任子之。鹿毛壽謂燕王曰:“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能讓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是王與堯同名也。”燕王因屬國於子之,子之大重。或謂:“禹薦益而以啟報酬吏,及老而以啟為不敷任天下,傳之於益。啟與交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於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今王言屬國於子之而吏不過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綬,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麵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為臣,國事皆決於子之。

秦王欲伐齊,患齊、楚之從親,乃使張儀至楚,說楚王曰:“大王誠能聽臣,閉關絕約於齊,臣請獻商於之地六百裡,使秦女得為大王箕帚之妾,秦、楚娶婦嫁女,長為兄弟之國。”楚王說而許之。君臣皆賀,陳軫獨吊。王怒曰:“寡人不發兵而得六百裡地,何吊也?”對曰:“不然。以臣觀之,商於之地不成得而齊、秦合。齊、秦合則患必至矣!”王曰:“有說乎?”對曰:“夫秦之以是重楚者,以其有齊也。今閉關絕約於齊,則楚孤,秦奚貪夫孤國,而與之商於之地六百裡?張儀至秦,必負王。是王北絕齊交,西生患於秦也。兩國之兵必俱至。為王計者,不若陰合而陽絕於齊,令人隨張儀。苟與吾地,絕齊未晚也。”王曰“願陳子杜口,毋複言,以待寡人得地!”乃以相印授張儀,厚賜之。遂閉關絕約於齊,使一將軍隨張儀至秦。張儀佯墮車,不朝三月。楚王聞之,曰:“儀以寡人絕齊未甚邪?”乃使懦夫宋遺借宋之符,北罵齊王。齊王大怒,折節而事秦,齊、秦之交合。張儀乃朝,見楚使者曰:“子何不受地?從某至某,廣袤六裡。”使者怒,還報楚王。楚王大怒,欲出兵而攻秦。陳軫曰:“軫可發口言乎?攻之不如因賂以一名都,與之並兵而攻齊,是我亡地於秦,取償於齊也。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秦、齊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國必大傷矣!”楚王不聽,使屈匄帥師伐秦。秦亦出兵使庶長章擊之。

元年丁未,公元前三一四年秦人侵義渠,得二十五城。

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

周紀三(起重光赤奮若,儘昭陽大淵獻,凡二十三年)

齊大夫與蘇秦爭寵,令人刺秦,殺之。

張儀說魏襄王曰:“梁處所不至千裡,卒不過三十萬,地四平,知名山大川之限,卒戍楚、韓、齊、趙之境,寧亭、障者不下十萬,梁之陣勢固疆場也。夫諸侯之約從,盟洹水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今親兄弟同父母,另有爭財帛相殺傷,而欲恃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成成亦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據卷衍、酸棗,劫衛,取陽晉,則趙不南,趙不南而梁不北,梁不北則從道絕,從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毋危,不成得也。故願大王覈定計議,且賜骸骨。”魏王乃倍從約,而因儀以請成於秦。張儀歸,複相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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