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65章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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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光曰:甚矣孝元之為君,易欺而難寤也!夫恭、顯之譖訴望之,其邪說狡計,誠有所不能辨也。至於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覺得必無憂。已而果他殺,則恭、顯之欺亦明矣。在中智之君,孰不打動昂揚以厎邪臣之罰!孝元則不然。雖涕零不食以傷望之,而終不能誅恭、顯,才得其免冠謝罷了。如此,則奸臣安所懲乎!是使恭、顯得肆其邪心而無複顧忌者也。

夏,六月,以民疾疫,令太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睏乏。

上覆征周堪、劉重生,欲覺得諫大夫;弘恭、石顯白,皆覺得中郎。

孝元天子上

是歲,上覆擢周堪為光祿勳,堪弟子張猛為光祿大夫、給事中,大見信賴。

恭、顯令二人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將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朋、龍上之。事下弘恭問狀,望之對曰:“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改正國度,非為邪也。”恭、顯奏:“望之、堪、重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也,可其奏。後上召堪、重生,曰:“繫獄。”上大驚曰:“不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首謝。上曰:“令出視事。”恭、顯因使史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於天下,而先驗徒弟。即下九卿、大夫獄,宜因決免。”因而製詔丞相、禦史:“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無它罪惡。今事長遠,識忘難懂,其赦望之罪,收前將軍、光祿勳印綬;及堪、重生皆免為庶人。”

秋,七月,己酉,地複震。

初元四年丙子,公元前四五年春,正月,上行幸甘泉,效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赦汾陰徒。

中書令弘恭、仆射石顯,自宣帝時久典樞機,明習文法;帝即位多疾,以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托任,遂委以政,事無小大,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深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抵賴,以誹謗人,忤恨睚眥,輒被以危法;亦與車騎將軍高為表裡,群情常獨持故事,不從望之等。

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

初元三年乙亥,公元前四六年春,詔曰:“珠厓虜殺吏民,背畔為逆。今廷議者或言可擊,或言可守,或欲棄之,其指各殊。朕日夜惟思議者之言,羞威不可,則欲誅之;猜疑辟難,則守屯田;通於時變,則憂萬民。夫萬民之饑餓與遠蠻之不討,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凶年不備,況乎辟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堆棧空虛,無以相贍,又以動兵,非特勞民,凶年隨之。其罷珠崖郡,民有慕義欲內屬,便處之;不欲,勿強。”

仲春,丁巳,立弟竟為清河王。

詔賜蕭望之爵關內侯,給事中,朝朔望。

夏,旱。

上用諸儒貢禹等之言,詔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閒事罷了。罷角抵、上林宮館希禦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令民有能通一經者。皆複。省科罰七十餘事。

會望之子散騎、中郎伋亦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複奏:“望之前所坐明白,無譖訴者,而教子上書,稱引亡辜之詩,失大臣體,不敬,請拘繫。”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望之前幸得不坐,複賜爵邑,不悔過伏罪,深抱恨望,教子上書,歸非於上,自以托徒弟,終必不坐,非頗屈望之於監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性命至重,望之所坐,說話薄罪,必無所憂。”上乃可其奏。冬,十仲春,顯等封詔以付謁者,敕令召望之手付。因令太常急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使都至,召望之。望之以問門下生魯國朱雲,雲者,好節士,勸望之自裁。因而望之仰天歎曰:“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監獄,苟求餬口,不亦鄙乎!”字謂雲曰:“遊,趣和藥來,無久留我死!”竟飲鳩他殺。天子聞之驚,拊手曰:“曩固疑其不就監獄,公然殺吾賢傅!”是時,太官方上晝食,上乃卻食,為之涕零,哀動擺佈。因而召顯等責問以議不詳,皆免冠謝,很久然後已。上回想望之不忘,每歲時遣使者祠祭望之塚,終帝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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