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挽綾_第181章 第七日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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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

固然春秋之作者有爭議,但其顛末孔子之手修而改之,則無大異。究竟上,春秋作為一魯國的史乘,其感化早已超出史乘範圍,春秋用詞遣句“字字規戒”成為奇特的文風,被稱為春秋筆法,為曆代文代史家奉為典範。

至遲自西周起,就有太史記錄國度大事;在每一季的開端,普通要寫“春”到“秋”四時的季候。但前人正視春季和春季,是以把國史記錄叫做《春秋》,這能夠是“春秋”作為史乘名的出處罷。現存《春秋》,從魯隱公記敘到魯哀公,曆十二代君主,計二百四十四年(依《公羊傳》和《穀梁傳》載至哀公十四年止,為二百四十二年,《左傳》多二年),它根基上是魯國史乘的原文。

傳統今文經學家的觀點,即以《春秋》為政治學著作,持此說者如清人皮錫瑞,近人徐複觀、呂思勉、胡適等;

《春秋》用於記事的說話極其簡練,但是幾近每個句子都暗含批駁之意,被先人稱為“春秋筆法”、“微言大義”。厥後呈現了很多對《春秋》所記錄的汗青停止彌補、解釋、闡發的書,被稱為“傳”。代表作品是稱為“春秋三傳”的《左傳》、《公羊傳》、《穀梁傳》。

春秋經、《麟經》、《麟史》

相傳孔子

作品稱呼

環繞《春秋》是汗青學著作還是政治學著作這一題目,千餘年來前後構成了以下三種觀點:

後代影響

文學體裁

《春秋》所記,是二百四十多年的春秋各國大事,現所存全文,不過一萬六千多字,但據曹魏時的張晏和晚唐時人徐彥引《春秋說》,都說是一萬八千字(張說見《史記・太史公自序・集解》引,徐說見《公羊傳・昭公十二年疏》引),可見《春秋》原文,從三國今後脫露了一千多字。很多大事漏記。

它的私修性子,突破了官方對史學的把持,成為諸子百家爭鳴的先聲。而“二十六史”中,私修者多達三分之一,亦可說是受其引領而至。

創作年代

《春秋》記史的筆法與《史記》分歧。司馬遷明白指出:”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但《春秋》的“微言大義”並不料味著其“言”是失實的。張京華有如許的評價:“如果說‘良史’、‘實錄’代表了當代史學的根基原則,‘微言大義’則是代表了當代史學的最高境地。”或許正因如此,《左傳》纔會說:”《春秋》之稱,微而顯,誌而晦,婉而成章,儘而不汙,懲惡而懲惡,非賢人,誰能修之?“

儒家六經

它的編年體例,為史學三大抵例之一,“係日月而為次,列時歲以相續”,垂範千秋,繼之者眾,《資治通鑒》最稱出類拔萃。

春秋

古文經學家及近代“古史辨”派學者的觀點,即以為《春秋》是汗青學著作,古文經學家如晉人杜預,近人錢玄同、顧頡剛、劉節等人對峙這類觀點;

但是史料記錄中並冇有對《春秋》的汗青記錄產生思疑。杜預在《春秋左傳集解・序》中說:“仲尼因魯史策書成文,考其真偽,而誌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製,下以明將來之法。”朱熹說:“賢人作《春秋》,不過直書其事,善惡自見。”

作者

不管從哪方麵考量,《春秋》的初創之功都是無可辯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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