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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四之妻生得甚美,朱明又有家財,且又有續絃娶此婦人之意,那日石榴巷口。或許二人眉來眼去已有情義,今後勾搭成奸,隻嫌王四是個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便同謀下了毒手,好作個悠長。
朱明的母親聽後放聲大哭,哭罷,回身到本身的臥房取衣。過了好大一會兒工夫,才令使女將血衣拿出托付差人。差人翻開衣服一看,內裡公然沾有很多血跡,便押著朱明回衙門交差。
縣令升堂一間,朱明連說絕無殺人之事。動刑一問,朱明仍不肯招,隻承認本身與張婆戲言,聊為一笑,並無殺人之心,更無殺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