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和其明,同其不明,光便是明,塵即非明,人間有明有不明,世民氣中皆有明與不明,其光表態和,其昏昧同住,以其明而同其塵,豈難堪哉。
民氣既失,天心亦失,而實人天之心,無有得失,皆安閒也,本即一體,隻因久劫愚癡迷昧而失損德行,是故交心自成一小界,自名為人,不見天心,修真者,返其民氣於天真,乃成真人,是故交天本一,無彆異也,如是乃為至真之人。
至真者,至情至性者也,至道至德者也,是故至真之人,一心間便是大千天下,三界法理,皆明達於心,而實三界,便是其心,其心偶然,三界本無,幻現有無罷了,人間眾生,亦是諸聖,何故然哉,以此。
頌:
如是諸法,皆是修行法門,皆能夠通真,若全真者,即了其間統統法門法義,是故統統法義皆通於全真之境地,而各個法門,相互不能同修,如是人間,諸法自成境地,皆聖真路。
修行爭上遊,精進宗祖,
諸修行者,常以諸法為憑而自解身心憂患,若自解憂患已,則複活心,自發得所修是善法,當於此時,幾次思念,若真解憂患,則不該戀著於憂患,本日戀於善法,便是不善風俗猶存。
莫自發得是,莫自發得尊,
比方修習禪定者,不成專覺得禪定是擺脫,其他非擺脫,如有是念,不得聖果,亦如修習丹法者,不成專覺得丹法是正道,其他非正道,如有是念,不成真仙,如有修心明德者,自解聖賢法,了諸法義,能無停滯,不成專覺得修心明德為真修行,其他非真修行,如有是念,不得真明。
若複有人,博聞強記,總持聰明,過目不忘,閱覽萬卷聖賢經文,不如有人於喧鬨中一念聰明,是故修行之人,不成燒燬諸修聖法,不成覺得多麼法不成行,諸法實皆可行。
如是諸法,皆為微末,不須計算,但去行動罷了,何故故,如是諸法,皆為粗糙,乃至虛假,如是諸假象之法,以其正心如法修行便是,比方通衢三丈,此人忽左忽右而順道行去,雖非直行,而略觀之,亦為直行也。
拾人牙慧時,豈敢說有知,
君子和而分歧,小人同而反麵,持民氣而不忘天心,持人德而不忘天德,天人相擁戴,乃為調和,此即待人處世之道。 ≧
若欲修道者,欲修真者,當常思念,上有彼蒼,複有聖賢,諸前輩祖師皆在諦觀,欺瞞眾生,騙不過聖賢,當常檢點檢驗,常須瞻仰天空,如觀聖賢祖宗,低頭行去,自知先人皆察皆知而行其行,如是行動,則不願意。
世人不見自心,是故以身中精氣神為引,教人動手修道,離人間事,而靠近安寧,如是靠近安寧,則垂垂心靜,因而垂垂行入正道,如有人急心火急於精氣神修為或禪定境地修為,雖因宿福而得其功,以其心不得安,亦無安好,是故有功之行,無功之德,何者為德?心之安然,便是功德。
他日得無上,豈須汝自稱,